永和县教育科技局“小手拉大手 文明交通行” 普及“一盔一带”倡议书

冯雨石

亲爱的同学和家长朋友们:<br><br>  安全头盔是个护身宝,骑乘摩托车、电瓶车要戴好;安全带是生命带,驾乘人员要系好,发生意外防伤害。“一盔一带,安全常在!”从2020年6月1日起,全国将开展“一盔一带”守护行动。“一盔一带”中的“盔”指头盔,“带”指安全带。行驶过程中,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按照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乘车人按照规定正确使用头盔,是保障司乘安全的一道重要屏障。 有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70%。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期盼您能够和我们共同行动,关注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因此,永和县教科局向全县教职员工及全体家长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全县每一位家长接送孩子时,摩托车和电动车骑乘人员要自觉佩戴安全防护头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重视头盔的保护作用。佩戴安全头盔时,一定要把安全扣扣紧,并调整到适合的角度,佩戴安全头盔时不可前仰或者后翘。 无论您是汽车驾驶人还是乘车人都要系好安全带,不要将安全带扭曲使用,不要让座椅靠背过于倾斜,否则安全带将不能正常伸长和收卷,建议孩子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并系好安全带。<div>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得加装遮阳雨篷,限载1人(摩托后坐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电动自行车不能载12周岁以上的人员);严禁未满16周岁人员驾驶电动自行车;严禁将摩托车交由未满18周岁人员驾驶。劝导60周岁以上老人和身体残疾人员不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div><div> 小学低年级(幼儿园)学生上学放学,家长要亲自接送。其它年级学生上学放学,未满12周岁者禁止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者禁止骑电动自行车。<br></div> 全县每一位教职员工都要以身作则,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为学生和家长做榜样。劝告身边的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和乘坐人出行过程中,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驾车时系好安全带,带动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参与到行动中来,让安全伴随每一个人。 全县每一位学生要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知法守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交通意外伤害,“小手拉大手”,做到“四告知”:<div> 1.告知并及时提醒家长做到“斑马线有人,我停车”:<br>遇行人正在通过前方斑马线时,请提前减速并停车让行,不鸣喇叭不催促行人、不争道不抢行。<br> 2. 告知并随时提醒家长做到“斑马线无人,我慢行”:<br>即使前方斑马线无行人行走时,也请提前减速,低速通过,随时准备停车让行。<br> 3.告知并随时提醒家长做到“无信号路口,主动让”:<br>经过没有交通信号指示灯的交叉路口,遇有行人正在横过道路时,请主动减速、礼让行人安全通过。<br>  4.告知并随时提醒家长做到“‘车让人’,我示范”:<br>主动做“车让人”行动的宣传员、示范员,通过实际行动,影响、带动身边的人自觉做到“车让人”。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知法守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交通意外伤害。</div><div> </div> “三牢记”:牢记不乘坐超速、超载、无牌无证车辆,做到红灯停绿灯行。牢记路上行走时要靠路右行,精神要集中,密切注意来往车辆。牢记通过道路要走班马线,不着急、不猛跑,要一停、二看、三通过。 <h3 style="text-align: left;">  戴上头盔、系上安全带,只是一个小小的动作,但养成这样一个良好习惯,却能在关键时刻拯救生命。交通事故猛于虎,规范驾驶、安全驾驶不仅是对法律的遵守,更是对家人的责任,也是对生命的敬畏。愿所有交通参与者,都能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养成安全、规范、文明的出行习惯,共同创建“平安永和”。</h3>

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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