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和“四个最严”要求的指示精神,按照我局《关于严格落实“四个最严”深入开展疫情防控用药品医疗器械专项稽查行动的通知》要求,继续开展开展疫情防控用药品医疗器械专项稽查行动,全力以赴保障疫情防控用药械产品质量安全,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本周检查重点依然是对“口罩、防护服、额温枪、呼吸机、检测试剂” 等五类疫情防控用药械的产品资质,采购票据,储存养护及销售使用情况, 同时,对药品储存条件、分类管理、处方药销售等方面也进行了全面检查。 本周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执法车辆40台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22家,医疗机构9家。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持续保持对制售假劣疫情防控用药械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着力保障防疫用药械质量安全,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