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为加强青少年懂法、遵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意识,同时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太原市五育中学初二年级286班同学于5月29日举办了一次“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于当日下午4:30~5:30举办两场模拟法庭活动(民事法庭与刑事法庭各一场)</p> 民事法庭 <p>案件经过:去年来自南海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的秦亮,在张军的介绍下进入张军所在的某著名品牌手机公司兼职做促销员时,出于对张军的信任,兼职的秦亮未与该公司签订任何合同,只是口头约定做一天付20元推销费,按月给工资。然而,在秦亮做工两个月后,公司曾经答应的工资却分文未给,秦亮多次追讨却屡屡被拒。</p> <p>审判长</p> <p>书记员</p> <p>审判员、原被告双方及其委托代理人</p> <p>最终原告不能要求被告支付工资,但可以要求被告支付实训期间的生活补贴。所以对于原告的诉讼请求不支持。由于双方对各自的行为都存在着意识上的错误,双方都应该负起责任,但被告身为用人单位,应该负更大的责任。</p> 刑事法庭 <p>案件经过:被告人杨坚琪与另一被告人史庆与2019年9月14日晚7点,一同驱车赴红灯笼体育场观看CBA联赛,由于赛前人流大车位少,两被告与被害人田无忌因争抢车位而发生激烈争吵,被告人杨坚琪遂从车内拿出棒球棒欲殴打被害人田无忌,另一被告人以劝架借口拉住田无忌手脚,使得被害人头部受到棒球棒击打,被害人头部血流不止并晕倒在地。被害人最终诊断为脑振荡且深度昏迷。</p> <p>审判长</p> <p>审判员</p> <p>书记员、证人、原告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p> <p>现场认真旁听的同学们</p> <p>最终,被告人杨坚琪构成故意伤害罪(轻伤)判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被告人史庆犯故意伤害罪(轻伤)判决管制六个月。</p> <p>“模拟法庭”打破了以往单一的校园普法宣传形式,通过让学生亲自参与真实案例的模拟开庭审理,切身感受法律的庄重威严、公平公正,这对于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次活动,让青少年学会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也让他们零距离感受到法庭的威严,进一步认识到法律的神圣庄严,不可侵犯。</p> <p>这次活动让同学们对法律这种无处不在却又不常见的概念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紧张的排练、认真的表演,不仅仅体现了同学们对这次活动的积极,也体现了同学们对于法律的重视与尊重,圆满结束的模拟法庭,无疑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教育效果,同学们在今后生活中更会做到懂法尊法守法用法,将法律结合至生活中,将法律作为自己的信条去恪守。</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