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新卫生院集中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郭海燕

<p>  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我院于6月1日上午组织召开全体职工会议,会上张小冬院长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如: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 国家合理规划和配置医疗卫生资源,以基层为重点,采取多种措施优先支持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提高其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第二章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第三十条 国家推进基本医疗服务实行分级诊疗制度,引导非急诊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实行首诊负责制和转诊审核责任制,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机制,并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并对这两条法律做了详细的解读。</p> <p>组织全体职工在一楼大厅集中学习</p> <p>会后组织业务科室对《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p> <p>我院护士到病房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p> <p>  最后张院长勉励全院职工,说:“每一位职工在我心中都是非常优秀的,大家一定要把我们洛新卫生院的优良传统发扬光大,要心朝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团结协作,共同努力,积极为医院的发展建言献策,并撸起袖子加油干,争取把洛新卫生院建设的更加美好!”</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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