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尊敬的家长朋友们:</p><p> 您好!在经历了全民齐心、共度时艰的战“疫”后,简家小学的全体教职工期盼您的孩子如期重返校园开启新的学习。</p> <p><br></p><p> 土地不种误一季,人不读书误一生。为如期实现脱贫攻坚战略任务,充分保障您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我们真诚向您致信,希望得到您更大的支持和配合。</p> <p>教育脱贫是党和国家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控辍保学则是拔掉穷根、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因此,我们要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的义务教育,实现教育受益“不少一个、不落一人。</p> <p>孩子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更是家庭的希望。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是每个父母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第五十八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第六十条规定:“违反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p><p>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根据法律规定,父母(监护人)不送或拒送适龄儿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系违法行为,适龄儿童不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也是违法行为。违法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p> <p>亲爱的家长朋友们,穷不抓教育穷根难除,富不抓教育富难长久。让我们携起手来,用爱心、责任和担当,架起一座通向未来的桥梁,把您的子女培养成尚学兴家的栋梁之才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为全体人民脱贫致富奔小康、全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p> <p>请您相信:知识改变命运,教育成就未来。让我们为孩子拥有灿烂美好的明天共同努力!</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