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区第二十一幼儿园——预防溺水!全体教职工致幼儿园家长的一封信!

美友57840787

<p>尊敬的家长:</p><p>您好!</p><p>随着天气逐渐转热,防溺水安全工作已成为幼儿园和家长关注的焦点。为有效预防幼儿溺水事故的发生,在此也希望您增强对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配合幼儿园的安全教育活动,将幼儿防溺水教育活动做得更扎实有效。</p> <p>一、必须承担起监护人责任,自觉履行自己的职责,管好自己的孩子,要切实增强自己的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特别要在暑期、节假日、周末和放学后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坚决避免溺水等安全事故的发生。</p> <p>二、家长务必要重视孩子游泳(玩水)安全教育:禁止孩子私自下水游泳;禁止孩子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禁止孩子在无监护人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禁止孩子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塘水库游泳;禁止孩子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禁止擅自到河流、山塘、水沟等危险地方玩耍。并且教育孩子相互监督,相互劝阻。</p> <p>三、幼儿游泳时应该有家长或成年人的陪同,否则禁止外出游泳。夏季需要游泳,应该到安全、正规的游泳池游泳,并且必须要有监护人陪同。在游泳前做好相应的准备活动,以防止溺水事件的发生。</p> <p>四、在没有大人陪同或配带救生圈的情况下,严禁私自结伙去划船。到公园划船,或乘坐船时必须要坐好,不要在船上乱跑,或在船舷边洗手、洗脚,尤其是乘坐小船时不要摇晃,也不能超重,以免小船掀翻或下沉。</p> <p>认识禁止游泳标志,不能私自下水游泳</p> <p>三 、预防溺水的“六不准”</p> <p>预防溺水三字经</p> <p>亲爱的家长朋友,保障孩子健康成长,关爱孩子的生命,是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克服麻痹侥幸的心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忧患意识,重视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监护,在孩子的心中筑起一道安全防线,让您的孩子健康快乐成长。</p> <p>横山区第二十一幼儿园宣</p><p><br></p><p><br></p><p>2020年5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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