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王某霞与王某刚都是系海南省琼海市塔洋镇联先村委会某村的村民,2020年1月2日,因王某霞私下挖掉王某刚在王某霞农作物旁边的四颗槟榔树,导致王某刚造成经济损失,双方因补偿问题产生纠纷。王某霞是认为王某刚的槟榔树影响到了自己的农作物,所以私自挖掉。现当事人申请调解双方之间的经济纠纷。<br> </h3> <h3> 2020年1月2日,王某刚申请塔洋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其与王某霞的损害赔偿纠纷进行调解。司法所接到王某刚的申请后,当即电话联系王某霞了解相关情况,经人民调解员长时间的沟通与协调,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br> 调解协议书:1、王某霞与2020年2月1日一次性补偿王某刚人民币500元整(人民币伍佰元整)现金交付,作为此纠纷的补偿金。<br>2、双边保证不再因此事产生纠纷。</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