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今天我分享的学习内容选自《给教师的36条建议》</p><p style="text-align: right;">作者:李镇西</p><p><br></p> <p> 一次偶然的机会一位老师推荐给我的,她说读读这本会让你学会如何做好一位良师。所以我很认真的去阅读,让自己对教育中的一些问题也豁然开朗……</p> <p> 在教育过程中,最让你感到棘手的就是把握好宽严的分寸。</p><p> 其实如果从理论上说,我们可以头头是道说很多诸如“该宽则宽,该严则严”之类的话,关键实践中如何把这“该不该”拿捏得恰到好处。</p><p> 先看两个真实的故事,这两个故事同样发生在民国,同样发生在中学……</p> <p> 一位郫县的姓杨的同学,成绩好的不得了,那次化学考试,当时是出五道题选做四道,每道题二十五分。这个同学成绩非常好,很快便做完了四道,看到还有时间便把第五道题也做了,做完后提前交卷就走出了教室,刚走出最多十步,已经走出教室门了,突然想到第五道题有一个错误,就是这道题是要求计算容积的,因此单位应该是立方,可他粗心写成了平方。但他想起来了,便回教室把试卷翻开,将二改成了三,就这个举动被人认为是作弊,一部分学生去找校长,一部分学生帮他捆铺盖卷儿当天便开除了。</p> <p> 这事如果放到现在,肯定很多人来帮着求情。可那时……</p> <p> 第二个故事其实早已流传很广,1941年,重庆南开中学举行毕业考试,面对物理试卷,学生谢邦敏一筹莫展,虽然他极富文学才华,但数理化成绩一直很糟糕,最后他不得不交白卷,可是他心有不甘,便在试卷后面附诗一首。《鹧鸪天》“晓号悠扬枕上闻,余魂迷入考场门,平时放荡几折齿,几度迷茫欲断魂,题未算意,已昏,下周再把电、磁温,今朝重视交白卷,柳耆原非理组人。这事放到今天,除了给0分还有什么结果呢?何况当时判卷的物理老师是魏荣爵,其教学水平之高、教学态度之严谨都是有口皆碑,绝不是不负责任,胡乱评分的人,但是魏荣爵却也赋诗一首,“卷虽白卷,词却好词,人各有志,给分60,”使这位偏科的学生得以顺利毕业,并考入西南联大法律专业,后来登上了北大讲坛,1949年后曾是北京第一刑庭庭长。</p> <p> 这两个故事该如何评价呢?第一个故事不可谓不“严”——岂止是“严”简直就到了“苛刻猛于虎”的程度为什么就不宽容一点呢?教育的人性哪去了?是以人(学生)为本还是以事(考试)为本,难道不怕中国失去一位未来的科学家吗?当然这事放到今天,更多的校长和老师会想,万一孩子想不开,跳楼怎么办?</p><p> 第二个故事不可谓不“松”——岂止是“松”简直到了用人情代替规则的地步!为什么要视制度为儿戏?教育公平何在?如果都这样宽容学校还有没有起码的规矩?如果社会也如此,用今天很流行的一个词,“情何以堪”?</p><p> 从另一方面看,两个故事都有道理,前者虽然开除了一个孩子,中国少了一个可能的科学家,但严肃了考纪、端正了校风,为更多未来的人才提供了良好的、公平的学校环境。后者虽然“便宜”了一个孩子,但却为她的未来开启了一个无限广阔的空间,或者说展示了无限多的可能性。</p><p> </p><p><br></p> <p>那么,什么时候该坚持制度,什么时候可网开一面?这简单的问题却蕴含着教育的全部秘密,把这个分寸把握好了就懂得了教育。有老师会问,究竟怎样把握这个分寸呢?其实没有统一的答案,因人而异,因时而异,因事而异。</p><p> 有些老师认为,在班上实行民主管理,依法行事,就能够平衡好宽与严的分寸,一切按制度办,该宽则宽,该严则严,这个说法好像正确,但也是值得我们深思的。</p><p> 但在儿童的世界不能简单套用成人的原则,因为我们的教育对象是未成年人教育,通俗的说就是促进一个人由“生物人”向“社会人”的行成。具体说,教育有两个基本功能:文明行为的养成和高尚心灵的行程。这里说的基本功还有“知识传授”、“能力培养”、“潜力挖掘”等。再简单点儿说,教育就要主要是着眼于孩子的“行为”和“心灵”文明行为的养成,需要训练、需要规则、需要强制,需要鼓励、需要惩戒,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高尚心灵的形成需要引领、需要榜样、需要感动、需要熏染、需要陪伴,这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想强调,这两个长期的过程在实践中就是一个过程,不过“行为”和“心灵”并不是半斤八两的,对等教育的主旋律还是“心灵”。</p><p> 苏霍姆林斯基说,教育首先是“人学”,细心领会这句朴素而深刻的话,我们自然会明白,在教育中,“情”永远大于“法”,哪怕这个法仅仅是相当于“法”的班级规章制度。</p><p> 我认为面对学生违法,触犯了已经告知的规章制度。融情于法的做法是:</p><p>第一,充分利用规章本身具有的“弹性”。因此教师在执行规章制度时,完全可以根据孩子的具体情况,或宽容或轻处,甚至视而不见或装作不知。</p><p>第二,即使必须执行规矩,以示制度和规律的研严肃性,实施的过程应该尽可能根据不同孩子的情况,在方式上柔和些艺术些。</p><p>第三,如果孩子不是当众犯错,而且后果并不严重,如果公事公办则会对孩子造成伤害,那干脆放他一马。宽容,有时候比惩罚更有教育效果。当然,如果是当众犯了严重错误,触犯了纪律,若不处理,则会造成更大的危害,那也不得不严格执法,照章处理。</p><p> </p> <p>教育,对未成年的孩子来说“刚”是相对的,“柔”是绝对的,“法”是相对的形式,“情”是绝对的,“严厉”是相对的,“宽容”是绝对的,“疾风暴雨”是相对的,“和风细雨”是绝对的。合理的惩罚制度不仅是合法的,而且也是必要的。</p><p> 教育之所以是艺术,就是因为原则是共通的,而具体的方法总是因人而异,因时而异,因地而异,因事而异。</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