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觉践行民族团结 争做民族团结模范——天津市民族中学团委学生会倡议书

一叶知秋

天津市民族中学始建于1954年,是首批市级重点中学和我市唯一一所具有民族教育特色的国家级示范校。 学校始终坚持把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与民族政策有机结合,将中华民族的“大民族观”教育与了解少数民族文化和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有机统一,以培养学生成为具有民族情怀、国家意识和社会责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品质人才,形成“民族和谐教育”办学特色。2016年,被市教委命名为天津市首批“特色高中校”。2017年12月26日,学校被国家民委评为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 <p>  2018年12月市民委命名我校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学校”。</p><p><br></p> 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高度,部署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民族工作战略,提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是新时代对深入推进党的民族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民族团结是关系国家命运的重大问题,是事关全局的大事,是党的民族政策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凝聚合力,守好共同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弘扬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优秀传统,在全校上下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楷模的良好氛围,民族中学团委学生会向全校师生提出以下倡议: <h3> <b>一是坚定立场,自觉当好民族团结进步的维护者。 </b></h3> <h3> 全校师生要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旗帜,自觉秉承以维护民族团结为荣的理念,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对“五个认同”(对伟大祖国的认同、中华民族的认同、中华文化的认同、中国共产党的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五个认同”)的认知,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br></h3> 要学习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发扬各民族手拉手、心连心的优良传统,自觉讲有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主动做有利于民族团结的事,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珍惜民族团结,像石榴籽一样把各民族兄弟同胞紧紧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在全社会唱响和弘扬各民族大团结大发展大繁荣的主旋律,不断筑起各族人民共同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钢铁长城。 <h3>  <b>二是携手共建,自觉当好民族团结进步的践行者。</b></h3> 全校师生要手足相亲,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尊重少数民族传统习俗,尊重宗教信仰自由,积极传承、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坚决抵制邪教、非法宗教等一切危害社会的行为。明礼诚信、团结友善,本民族之间、本民族与其他民族之间和谐进步,形成互助互爱、团结和睦的邻里关系和民族关系。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相互促进、相互融合,不断深化各族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深厚友谊,凝聚形成民族团结进步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强大社会正能量。 全校师生要树立“一盘棋”意识,始终把“民族团结”放在心上,形成“一股绳”合力,模范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模范维护民族团结,模范支持示范创建,共享创建成果,努力在全校范围内形成全民广泛动员、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形成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的良好局面。 <h3><b>  三是齐心协力,自觉当好民族团结进步的建设者。</b></h3> 全校师生要树立主人翁意识,始终坚持“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目标,坚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以民族团结模范人物为榜样,学习民族团结先进事迹,自觉维护和谐稳定,不制造矛盾、不煽动闹事、不聚众斗殴,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争当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文明诚信的社会公民,以自身的正能量感染、影响、带动身边的人,坚决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模范,积极把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活动的目标任务转化为自觉行动,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贡献力量。 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朵花,五十六个民族亲如一家。全校各族同胞们,让我们手拉手、肩并肩、心连心,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心往一块想,劲往一块使,悉心呵护中华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同舟并济、奋勇拼搏,为学校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助力添彩。 <h3 style="text-align: center;"><b>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b></h3>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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