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亲爱的家长朋友、各位同学: </p><p> 春光明媚、百花争艳,在经历了漫长的等待,我们满心欢喜的迎来了人间最美五月天。在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境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防疫工作转为常态化,但绝不能掉以轻心。为了孩子们能健康快乐的学习,仍需要我们学校家长的共同努力。按照中央、省市及各级教育部门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严禁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校外补课等聚集性活动公告如下: </p><p> 一、严禁孩子参加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 在上级有关部门未批准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活动前,不要让您的孩子参加任何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所有线下活动,如培训班、辅导班、研学旅行、户外拓展、社会实践、学科竞赛等,尽量减少孩子们外出时间。</p><p> 二、严禁在职教师参与线下培训活动 在职教师不得参与民办学校和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组织的补课、培训、辅导等各种形式学生聚集性活动,不得在家中或租借房屋组织学生补课、训练等聚集性活动。 </p><p> 三、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服务 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在未接到可开展线下培训通知前不得违规发布招生广告,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在疫情解除前一律不准开班。我校会定期对辖区内的培训机构进行巡查,如发现有违规培训活动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p><p> 各位家长朋友、各位同学,五月,花开的季节,挚爱的季节,感恩的季节,劳动的季节。五月,繁花似锦,绿荫如海,一切都显得那么热情洋溢,生机盎然。请你们积极配合学校工作,指导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共同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学业发展。为了自身的安全,为了明天美好的相聚。让我们静心等待,携手同心,严于自律。杜绝违规培训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相信吧,不久的将来,我们定会重聚在美丽的校园。 </p><p> 请家长朋友积极参与监督,发现有非法招生办班、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等行为马上举报。 </p><p> 举报电话:0716-5562608</p><p> 公安县申津渡小学</p> <p>附上级文件:</p><p> <b style="font-size: 18px;">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b></p><p><b style="font-size: 18px;"> 落实五个“严格”加强公共场所疫情防控</b><b> </b> </p><p> 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出通知要求,按照五个“严格”原则,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疫情防控,保持疫情的警惕性不降低,防控要求不降低,防控标准不降低,严防疫情反弹。 </p><p> 严格公共场所开业开放。疫情未解除前,全省暂不开放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网吧、舞厅、酒吧、KTV、培训机构、室内游泳馆(池)、密闭场所或利用地下空间等通风条件较差的体育场馆或体育场馆部分区域。 </p><p> 严格控制人员聚集。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酒店等要采取限制客流量、推荐顾客采取自助购物、自助结算等措施,机场、车站、码头和公共交通工具要通过加强人员设备配备、科学调整登乘时间、增加服务通道等措施,有效缩短排队等候时间,减少人群聚集。 </p><p> 严格环境清洁消毒。各类公共场所要按规定做好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加强室内通风,完善手消毒设施配备,督促服务人员、顾客佩戴口罩,落实体温筛检措施,对于拒绝佩戴口罩、检测体温或出现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的,应当劝阻进入场所或登乘公共交通工具。 严格落实防控规范。按照省指挥部组织制定的《公共场所开业开放条件》《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新冠肺炎防控指南》《公众通用新冠肺炎预防指南》,结合前期已印发的六大类行业或场所防控技术指南,依法、依规、科学、规范做好疫情防控。 </p><p> 严格疫情处置措施。医疗机构和发热门诊要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发现新冠肺炎疑似情况,要立即及时主动报告,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迅速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疑似病例救治、密接接触者管理、落实区域消毒等各项措施,将疫情控制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疫情扩散蔓延。</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