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辍保学政策宣传

沙堤

<h3>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是社会的希望。</h3><h3> 为了依法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保障适龄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动员和组织各级政府、社会、家庭、学校和孩子等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控辍保学工作,夺取脱贫攻坚教育保障一批的全面胜利,并形成齐抓共管、常抓不懈的长效机制。请你、我、他都来学习和宣传。</h3> <h3>  一.什么是控辍保学?</h3><h3> 控辍保学是指控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辍学,保证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就读,接受完整的九年义务教育。</h3><h3></h3><h3> 控辍保学是教育脱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前提和基础,是依法实施义务教育,是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人口素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要职责。</h3><h3> 控辍保学按照 “以县(区)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县(区)级人民政府是控辍保学的责任主体,乡镇、街办、村级组织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h3><h3> 二.什么是失学?</h3><h3> 失学是指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未入校就读。</h3><h3> 三.什么是辍学?</h3><h3> 辍学是指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校就读中途退学。</h3> <h3>  四.义务教育入学年龄有何规定?</h3><h3> 凡年满六周岁儿童(当年8月31日之前出生),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延缓入学,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h3><h3> 五.控辍保学的目标任务是什么?</h3><h3>&nbsp; 依法保证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全面提升建档立卡等贫困人口受教育水平,以建档立卡等贫困人口(含非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农村特困救助供养人员)为重点,保障贫困家庭孩子都可以上学,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困难而失学。通过教育扶贫、精准脱贫,到2020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h3> <h3>  六.义务教育入学联控联保工作机制是什么?</h3><h3> 政府统管,部门齐抓共管。各级教育部门对义务教育入学和控辍保学工作负有直接责任,负责落实义务教育入学、复学、保学基本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督和指导;将入学和控辍保学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列入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年终考核内容,并作为考核校长的重要指标。各级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工商、公安、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要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禁止在学校周边开办不利于儿童少年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场所,禁止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接纳未成年学生。司法行政部门要做好面向农村贫困地区的控辍保学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民政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用人单位不得违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对违法招用未成年人的单位或个人的查处力度,对情节严重的告知工商、民政部门,由工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共青团、妇联、残联、社区要在控辍保学工作中发挥各自的作用。</h3><h3> 七.各级政府控辍保学应履行什么法定职责?</h3><h3> . 省政府全面负责省域内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健全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督促市(区)做好义务教育各项工作,实现控辍保学目标;市(区)级人民政府对辖区内控辍保学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制定工作规划,完善考核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控辍保学面临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确保目标按期实现;县(区)级人民政府履行控辍保学主体责任,健全部门协调机制,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和复学,确保措施落实到位,防止辍学,并配合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加强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监督及执法检查。</h3> <h3>  八.控辍保学责任体系具体是什么?</h3><h3> 按照“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县(区)级人民政府是控辍保学的责任主体,镇、街办、村级组织以及相关部门,要做好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和防止辍学的保障工作。教育部门负责牵头制定“控辍保学”工作目标和工作实施方案,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职业行为,防止因学校和教师行为不当引起学生辍学。中小学校要建立控辍保学报告制度,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辍学学生情况。扶贫部门要提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基本信息。镇(片)、社区、村委会要落实辍学学生劝返责任。控辍保学是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合理分工,落实责任,同时动员和组织社会、家庭、学校等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相互配合。</h3> <h3>&nbsp; 九.建立的控辍保学基本制度有多少?</h3><h3> (一)月报季评制。实行全省教育扶贫季度考核点评制度,内容包括: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落实实行周报月报制度情况。完善控辍保学体系、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情况。实行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制度情况,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台帐建立情况,计划脱贫退出户无辍学学生达标等情况。</h3> <h3>  (二)“七长”责任制。建立县(区)长、县(区)教育局长、乡(镇)长、村长、校长、家长、师长等“七长”控辍保学责任制,明确每一个岗位的控辍保学责任,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把贫困户无辍学学生作为教育扶贫工作的考核依据,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七长”责任制具体要求:</h3><h3> 1.县(区)长责任。按照国务院“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县(区)级人民政府是控辍保学的责任主体。县(区)长负责统筹和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控辍保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把控辍保学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督促、督办控辍保学工作的落实和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h3><h3> 2.县(区)教育局长责任。负责全县(区)控辍保学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学校控辍保学任务;组织控辍保学督导检查,指导镇(片)、学校开展工作;建立适龄儿童辍学通报制度,做好辍学学生排查摸底和汇总上报工作,做到不漏一人,确保数据准确;对不及时上报有辍学或辍学劝导不力的教师、校长,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h3><h3> 3.镇长责任。负责辖区内控辍保学工作,依法督促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送子女入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人人有学上;指导社区、村委会摸清辖区内子女入学就读情况,确保辍学适龄儿童少年返校学习,严控学生辍学现象,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重视特殊群体孩子上学问题,对孤儿、残疾人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点帮助,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接收到辖区内学校报送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报告单》后,2日内向学生监护人发放《限期返校通知书》,对仍不返校的学生,由镇(片)政府对学生监护人依法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监护人限期送学生返校。</h3><h3> 4.村长(村委会主任)责任。负责进村入户组织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劝返辍学学生及时返校;对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少年建档造册,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外出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情况调查,掌握每一位学生入学动向;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家长、学生的思想工作,使控辍保学工作落到实处。</h3><h3> 5.校长责任。加强学校管理、师德师风建设和整治,制定班级、教师控辍保学责任制,落实班主任包班制度;准确掌握学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底数和入学情况,建立学区内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花名册;在每年春秋学期内,对无故3日未到校学生及时家访或与监护人联系核实情况,对无故5日未到校学生及时落实专人做动员劝返工作,劝返后3日内(不含双休日)仍不返校的,要填写《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报告单》(见附件2),及时向镇政府和县(区)教育局报告,并配合镇政府、村委会共同做好辍学学生动员返校工作。</h3><h3> 6.家长责任。负责履行家长监护职责,依法保证适龄子女按时入学,并配合学校保证子女圆满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不能以任何理由让子女中途辍学或失学。</h3><h3> 7.师长(老师)责任。认真履行对学生的生活关爱和学习指导,对厌学或其他原因不想上学的学生,通过心理疏导和单独谈心等方式做好思想引导;对贫困家庭学生、留守儿童、残疾学生和学困生,积极开展心理激励和课业帮扶,帮助其树立学习信心,避免因丧失学习动力而辍学。</h3> <h3>  (三)台账销号制。对已经出现辍学学生的镇(片)、学校、班级和个人建立台账,加强劝返工作,实行销号制度,扩大无辍学学校、无辍学村、无辍学镇(片)范围,并且保证不再出现新增辍学学生。</h3><h3> (四)辍学报告制。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要加强学生管理,随时掌握学生在校情况,对48小时未到校又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学生,一经发现学生辍学,应当立即向学生所在地镇(片)政府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h3><h3> (五)责任督学制。各级责任督学要把控辍保学作为挂牌督导的重要内容,随时掌握学校控辍保学情况。学校报告辍学情况,责任督学要同时签字。</h3><h3> (六)专项督导制。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将控辍保学纳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316督导评估体系,实行一票否决。每年组织2次控辍保学专项督导。</h3><h3> (七)结对帮扶制。建立党员干部帮扶制度,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义务教育学生安排给党员干部进行帮扶,帮助他们解决思想、经济方面的困难和问题。详细了解学生和家长的思想动向及家庭状况,对有辍学苗头的学生及早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发现辍学动向,严防学生因贫困而失学,从源头杜绝辍学发生。</h3><h3> (八)家访登记制。要发挥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的作用,开展“大家访”活动,通过谈心和单独辅导对贫困家庭学生、留守儿童、残疾学生、学困生积极开展心理激励和学业帮扶,帮助其树立学习信心,避免因丧失学习动力而辍学。</h3><h3> (九)群众监督制。各镇、各学校要公布控辍保学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对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监督举报,确保不遗漏一位辍学学生。</h3><h3> (十)信息公开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要在保护学生隐私的情况下,在一定范围公开、公示,帮扶情况、劝返情况要及时公开。6</h3> <h3>&nbsp; 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教育是根本途径。依法保证适龄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确保贫困子女不失学不辍学,坚定斩断贫困代际传递,努力提升全镇义务教育普及水平。</h3><h3> 感谢各位百忙之中,点击传递宣传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政策。教育路上,有各位的支持和帮助,我们坚守阵地,均衡发展,确保每位学生不掉队;孩子们的求学路上,更需要你们扶一把,送一程。</h3><h3> 感谢一贯对枣林教育关心厚爱的各级领导、社会贤达和父老乡亲。谢谢你们!!!</h3><h3>&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岐山县枣林镇教育组</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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