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市实验小学东校区】防溺水安全教育

美友73072533

<h1>&nbsp; &nbsp; &nbsp; &nbsp;五月,春润暖阳,水暖风清。随着气温迅速回升,溺水事故也进入高发期。溺水是儿童意外事故的“头号杀手”,溺水死亡人数占意外事故50%以上。为落实教育局下达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切实做好儿童防溺水安全教育,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实验小学东校区开展了一系列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了全校师生及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h1> <h1>&nbsp; &nbsp; &nbsp; &nbsp;在校领导的安排部署下,通过微信群、线上主题班会安全教育等形式向学生及家长宣传防溺水安全知识,和学生跟家长一起打响家校共育保卫战!<br>  学校制定《疫情防控期间防溺水致家长的一封信》,请家长认真阅读。</h1> 致家长的一封信 <h1>尊敬的家长朋友:<br>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历年来发生的学生安全事故中,溺水事故占了一半以上。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期,学生处处受到约束,易产生强烈的到户外玩耍的冲动。天气逐渐转暖,学生涉水、游泳行为增多,近期,一些地区已陆续发生多起中小学生溺水身亡事故,悲剧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希望广大家长务必增强监护意识和安全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孩子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br>1、加强管理<br>要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管理,时刻关注孩子的去向,将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工作放在心上,教育孩子要树立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提高防溺水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br>2、安全教育<br>要认真做好防溺水安全教育,教育孩子做到“七不准”: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准在无监护人和教师看护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在上下学的途中下江河、塘、水坑等危险水域玩耍嬉戏;不准盲目下水施救。<br>3、履行职责<br>要自觉履行自己的监护职责,管好自己的孩子,切勿有“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引导孩子相互监督,如有发现私自外出游泳或到水上公园、河边、鱼池,湖边玩耍的同学,要坚决抵制并劝阻,并及时向家长或老师报告。<br>亲爱的家长朋友们,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是我们的希望和未来。保障孩子健康成长,关爱孩子的生命,是每个家长应尽的责任。安全事故猛于虎,任何一次安全事故都会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进而影响我们家庭的美满和幸福,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让我们携起手来,克服麻痹侥幸心理,重视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监护,共同承担起呵护孩子生命的责任。最后,祝您工作愉快、家庭幸福!</h1> <h1>  为了孩子们的健康成长,防溺水安全教育不容忽视。家长和孩子们防溺水“四知道”“六不准”要牢记在心,进一步提高防溺水意识!<br>  万一溺水如何自救?<br>  教育孩子如果发现他人落水,应智慧救援。<br>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此次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校学生的安全意识,构筑了一道防溺水安全教育的坚固屏障,学生能够掌握防溺水的相关知识,杜绝溺水事件发生。让我们手牵手、肩并肩,打赢防疫防溺安全保卫战!</h1>

溺水

安全

孩子

教育

家长

不准

游泳

监护

学生

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