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尊敬的各位家长: </p><p> 吸烟有害健康众所周知,吸烟的严重危害性更是有目共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为了消除和减少烟草烟雾的危害,为营造一个无烟、清洁、健康、和谐的生活环境,全面实施全面控烟工作。 </p> <p> 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全世界有7亿儿童,全球约一半的青少年呼吸着被香烟烟雾污染的空气,成为无辜的被动吸烟者。我国也有近1.8亿的未成年者也生活在二手烟的环境中,我们身边,不少孩子也在家里受着二手烟的伤害。 </p><p> 如今,政府为抵制烟草带给我们的伤害,出台了一系列的控烟条例,大家积极响应,主动参与到控烟、戒烟的队伍中来了,在全市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控烟氛围。 </p> <p> 亲爱的家长朋友,您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具有特殊的示范作用,因此,我们要远离二手烟的环境,作为家长、作为长辈的你们就一定要率先垂范,为了您和您家人的身体健康,也为了我们孩子的身体健康,在控烟办法实施一周年之际,我们发出倡议:</p><p><br></p><p> 1.请自觉遵守,不要再公共场所吸烟。 </p><p><br></p><p> 2.在家中尽可能少吸烟、不吸烟。 </p><p><br></p><p> 3.来学校时,一定不吸烟。 </p><p><br></p><p> 4.吸烟时要避开非吸烟者,以防他人吸食“二手烟”。</p><p><br></p><p> 5.不在孩子面前吸烟。 </p><p><br></p><p> 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拒绝烟草,控制吸烟,减少烟害,珍爱生命。为创建一个没有烟害的文明、清新的育人环境而共同努力吧!</p><p> 赣县区江口镇中心幼儿园</p><p> 2020年5月3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