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村镇:“五项制度”大力推进脱贫攻坚和城乡环境整治工作

尘芥

“脱贫攻坚和城乡环境整治是当前重点工作,关键时刻就要用‘硬手段’,鲁村镇一周内连续召开两次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两项工作,就是亮明以推进这两项工作的态度。”分管扶贫副镇长翟淑美说道。 为大力推进脱贫攻坚和城乡环境整治两项工作,进一步提高站位、凝聚共识,以决战决胜姿态,打好两场攻坚战,鲁村镇强化督查力量,通过“五项制度”强力推进两项工作落地。 实行“十日督查”制度。由纪委负责,联同督查室、整治办、妇联、扶贫办,每10天对各村进行一次工作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实行双交办,既交办到责任区、村(社区),同时,也在村支部书记、主任和全镇工作群予以通报。 实行“月排名”制度。由纪委牵头,组织村居环境整治办、妇联、扶贫办,成立工作专班,每月对人居环境整治、美在家庭、家庭洁美进行检查,每月一排名。对在“月排名”考核中排名前10的村予以表彰,授予流动红旗;对后10名的村进行全镇通报,连续2个月后10名的村由纪委进行约谈。 实行现场观摩点评制度。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每月组织班子成员、责任区书记开展1次现场观摩点评,对脱贫攻坚和环境整治两项工作进行观摩点评,点评成绩按照责任区进行排名。 实行家庭洁美积分兑换制度。在每个责任区设立一个爱心美家超市,每月对户家环境卫生进行点评并赋分,根据积分规则将得分兑换成积分,通过积分到爱心美家超市兑换物品。 实行战时组织处理调整制度。由纪委、党建办负责,对极个别村级工作不力导致问题的村“两委”干部,实行战时组织处理调整,同时,对相应责任区、包村干部、网格员一并做出相应处理。

责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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