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医保基金支付管理,按省医保局《关于执行2019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晋医保发〔2019〕65号)和《关于印发山西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0版)的通知》文件精神,4月20日,灵石县医疗保障局开展了灵石县2020年度“三个目录”政策培训会,医保局系统审核、监管相关工作人员和两定医药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本次会议主要培训了新版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医保支付事项,就山西省医疗保险“三个目录”包括“山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山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山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具体内容进行了培训。 培训中,医保局业务二股股长、医保中心副主任田月玲要求,各定点医药机构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做好新版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实施工作,定点医药机构要加强医务人员业务培训,要严格把握药品目录、诊疗目录的各项使用指征,合理治疗、合理收费,规范使用医保基金。同时要求我局业务二股也要加强两定机构的日常稽核监管力度,预防医保基金支出风险,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