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有效减少交通事故死亡,海勃湾大队按照乌海市交警支队统一部署,于2020年4月30日开始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p><p> 在“五一”假期期间,海勃湾大队加强执法管理,依法查处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行为;摩托车不使用头盔;劝告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助推养成安全习惯。</p> <p> 民警对摩托车驾驶人佩戴头盔情况进行检查。</p> <p> 交警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车驾驶人进行劝告后,驾驶人佩戴头盔驾驶。</p> <p> 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小汽车是导致交通事故死亡最多的车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因为他们未佩戴安全头盔。汽车事故中因为不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造成伤亡的事故更是比比皆是。</p> <p> “一盔”:事故中如果骑行者被碾压或被撞倒在地,佩戴安全头盔对人的头部保护起很大作用,可分别使头部受伤和颅脑损伤的几率减少63%和88%。海勃湾交警大队组织开展“一盔一带 安全常在”主题宣传活动,邀请外卖、快递等行业企业代表以及普通群众召开座谈会,树立自觉佩戴安全头盔、自觉使用安全带意识,增强守法出行责任感。路面执勤交警对路面摩托车驾驶人是否佩戴头盔及头盔是否合格,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仔细进行检查,通过真实事故案例,向摩托车驾驶人讲解不戴安全头盔、不系安全带的危害和后果。</p> <p> 民警对驾驶人佩戴安全带情况进行检查。</p> <p> “一带”:安全带生命带,前排后排都要系,正确使用安全带在汽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可降低伤亡的概率。为儿童选用适合身高、体重的安全座椅,切莫怀抱或让孩子乘坐副驾驶位置。根据交警支队统一部署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一盔一带”活动,海勃湾交警大队在日常执勤中对针对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时不系安全带进行专项检查,并提醒驾驶人安全带是危急关头的“生命带”,为了安全,请时刻牢记驾驶车辆时随手系上安全带,养成良好习惯。</p> <p>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各位驾驶员朋友们,戴上头盔、系上安全带,只是一个小小的动作,但养成这样一个良好习惯,却能在关键时刻拯救生命。交通事故猛于虎,规范驾驶,安全驾驶不仅是对法律的遵守,更是对家人的责任,也是对生命的敬畏。愿所有交通参与者,都能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养成安全、规范、文明的出行习惯,共同创建“五一”期间良好的交通环境。</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