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八中防溺水安全教育暨五一假期主题安全教育活动

郑州八中安全教育

<h3> 溺水俗称淹溺,是指在游泳时或者失足落水时发生的严重意外伤害,溺水的进程很快,一般4-5分钟或6-7分钟就可因呼吸心跳停止而导致死亡。很多人在夏日喜欢在江、河、水塘内游泳,这就很容易发生溺水现象,是青少年意外死亡的原因之一。</h3> <h3>  不了解水性,对自己的体力和游泳能力缺乏正确估计,进入水中便可导致溺水。即使是习水性的人由于某种原因也会在水下出现四肢痉挛、抽搐,导致失去自主能力而下沉。出现的原因可能是未做充分准备活动,下水后突然遭受冷水的刺激;也可能是由于游泳的时间过长,使体内的二氧化碳丧失过多而引起。</h3><h3><br></h3> <h3>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恪守防溺水安全六要素,做到“六不”,如果真发生溺水事件,未成年人不要下水施救,因为水上救生是一项高难度的营救活动,我们要严格的遵守各项原则,最重要的有四大基本原则:</h3><h3> </h3><h3><br></h3> <h3>一是安全第一。救助者首先要考虑自身的安全,自身安全是水上救生的第一优先考虑事项;其次是救助同伴的安全;最后才考虑被救者的人身安全。</h3><h3> </h3> <h3>  二是救助办法。在救助溺水者的现场要考虑多种安全有效的救助办法。如果当时只有一种救援方法可以采取时,一定要放慢救助的步调,增加安全考虑的时间。救助方法的选择顺序要由低风险至高风险进行,第一选择是不下水的岸上救助,这是危险程度较低的救助方法,能避免其他的危险发生,其次才选择抛物去救、划船去救、游过去救、空中救援等危险程度较高的方法。</h3><h3> </h3> <h3>三是救助力量。如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救助者尽量穿上个人的救生装备,以保证自身的安全,还要有效地组织救援助队伍,使后备力量增加,进行强有力的救助。</h3><h3> </h3> <h3>  四是岸上救助,救助者一定要竭尽全力救助溺水者,不要心存侥幸以为溺水者可以自己出来,在将溺水者救助起来以后,岸上的救援非常重要,要进行一系列的救助活动,还要在第一时间拨打120等紧急救助电话。</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