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作战彰显警威,警种配合速破重案

杨铁桥

<p>近日,县森林公安大队联合辉南派出所携手侦破一起涉林大案。</p> <p><br></p><p>2020年4月26日7时,辉南县青顶子森林公安派出所接到特情:辉南镇松树村松树屯的集体红松林内大量的树木被他人非法砍伐,其中还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黄菠萝树种。</p> <p>在接到警情后,青顶子森林公安派出所立即出警赶赴发案地,对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在当地林业工作站的协助下,办案民警很快就找到了毁林现场。通过实地踏查发现,被砍伐的树木近200余株。鉴于案情重大,青顶子森林公安派出所立即将该案上报至大队。</p><p><br></p><p>县森林公安大队大队长郑民获悉案情后,在请示县林业局郎丰庆局长、分管领导崔文生副主任后,立即成立由青顶子森林公安派出所、大坦平森林公安派出所组成专案组。鉴于案发地位于辉南派出所辖区内,派出所对辖区内人员信息掌握全面,经辉南派出所副所长王宏远向县公安局王成宽副局长请示同意后,加入专案组,两个部门协同配合分组作战,共同对案件展开侦破工作。同时聘请辉南县林业调查设计队,对现场进行技术勘验,经现场勘验,发现被非法砍伐的树木达200余株,其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黄菠萝62株。</p> <p>在勘验现场的同时专案组另一组成员,对案件开展调查工作。专案组成员很快就锁定了家住辉南镇松树村松树屯的李某某。走访调查过程中,获取了李某某在4月25日在清林过程中非法砍伐树木的大量证据。开始李某某一度关机、远离家门躲避公安机关的侦查。通过对李某某的信息研判,在专案组成员对其家人的耐心劝导及政策感召下,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终于在4月26日下午18时许归案。到案后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并未能如实交代作案经过,专案组成员依据已掌握的证据,重新制定审讯方案,进行了近十个小时的审讯工作。在大量事实证据证实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最终如实的供述了自己擅自清林非法砍伐树木200余株,其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黄菠萝62株的犯罪事实。</p> <p>在县森林公安大队与辉南派出所的不懈努力和密切协作下,经过二十多小时的全力奋战,及时的破获了一起重大的毁林恶性案件。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p>

派出所

辉南

公安

某某

专案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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