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为了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充分落实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县教体局及司法局文件精神,深化法制教育工作,全面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4月27日,特教学校邀请平邑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郭银花,在四楼大会议室举行了法制报告会,联盟各校区分管安全副校长、政教主任和全体班主任参加。</p> 郭银花主任结合生动具体的案例讲解了未成年人所负的法律责任和未成年人的权利。结合学生的实际生活向老师们讲解宣传了《宪法》、《刑法》及《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涉及中小学生违法犯罪的法律知识。郭主任指出,每位公民既是社会活动的参与者,又是法律责任的承担者,根据生理和心理的成熟程度,以及对事物的分辨能力和对行为能力的控制能力来承担相对的刑事责任。同时指出学生在交往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和解决办法,告诫大家做人要堂堂正正,不占别人小便宜,管理好自己的情绪及行为,培养健康良好的生活习惯,远离犯罪。在提高学生的鉴别能力、谨慎交友、切莫虚荣攀比、掌握自救本领等方面对全体教师进行了详细的指导。 <p> 副校长庞俊青对本次活动做了总结,他要求全体教师认真领会郭银花主任的报告精神,并以班级为单位开展法制活动,通过在班级内开法制专题报告会、法制主题队会、升旗仪式、法制征文活动、手抄报等活动,使法律观念深入学生心中。(撰稿:文永 整理:刘琼琪)</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