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共青团中央共同签署的《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文件精神,推动平泉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进一步落地落实。4月28日,共青团平泉市委、市检察院召开关于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座谈会。共青团平泉市委副书记杨正辉,平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占文,以及市院、团市委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团市委杨书记在合作框架协议签订的基础上,就进一步深化合作,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与市检察院进行了会商。同时指出要结合岗位优势组建专业法制志愿者队伍,夯实专业化基础,提升规范化水平,建设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实体阵地,不断完善社会化帮教保护机制,持续推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打造未检社会支持体系的“平泉样板”,力争取得显著成效。 <div> 市院刘检察长也就近年来未检工作开展情况、当前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今年未检工作计划做了详细介绍。并表示今后将立足检察职能办案,全面提升未成年人案件质量,加强与共青团的密切合作,关注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挽救,共同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div><div><br></div> <div> 双方就如何落实未成年人检察社会工作体系的路径和机制,实现未成年人案件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打造专业化的工作举措、对接流程、保障机制、服务内容等进行了详细的交流和探讨,并对未成年人预防保护工作达成广泛共识,最后就制定我市《关于构建“团检护航”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实施方案(试行)》达成初步意向。</div><div><br></div> 下一步,共青团平泉市委、市检察院将继续深化合作,着力建设创新型、服务型的平台,进一步加强未成年的保护工作,努力为广大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