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br> 十岁那年,我可能还流着鼻涕。在姐姐厚厚的书丛里发现一些玻璃纸的书笺,精致又漂亮,后面都写满了一些读不懂的字句,字飘逸而洒脱,太喜欢。一心想拿几张占为己有偷偷藏起来,又不小心弄湿了,拿手一摸,书笺的字模糊浸开了。便一不做二不休的干脆全擦了,做好了宁死不屈的思想。纸终是包不住火的,到最后还是被休理得有些惨不忍睹。心中肯定了笺上仅认识的两字签名:XX。从此一生也就记住了这么一个人。<br> 第一次见面,杨树林里,我做了跟屁虫,他和姐姐聊着,那清瘦的身影就像那杨树桩,是农家的孩子又是不闻实事的书生,模糊了。<br> 二十岁那年,姐姐走了,他没有来。我美大毕业了,是小他好多界的校友。感觉他就在不远的一个城市里,我百转的也跟来了。一年后的一个夏日午后里,我被一场暴风雨堵在了路上,在一个只有一尺宽的屋檐下站了一下午,全身湿透无处可去又身无分文,当夜幕降临,我才第一次这么认真的看清这个城市,它没有接纳我,我不属于这里,我逃了。他也杳无音信。<br> 三十岁那年,我结婚生孩子了。我还是感觉他就在那座城市,只是那座城太大,我太小了。<br> 四十岁那年,偶然从学校的校友录上看到了他的名字,陌生又熟悉,激动又惶恐,这名字同我的身体一样在生长,三十年己悄无声息的进入了骨髓。原来他一直在那座城市,都在那儿不曾离去。电话那头声音是模糊的,但几句话就把我拉到了从前,真切又真挚 。一直想说的话说不出口,一直想问的问题问不出来,答案真的还那么重要不?我不知道。远去的早己远去,留下来的只剩追忆,没有悔恨,无法悔恨;有凝惑与愤恨,却也无法愤怒。一壶老酒,埋了多少年,总会散掉一点酒份,懂与不懂,闻与不闻,它就在那儿,散发着自己的芬芳。<br> 第二次见面,我从老远的车窗里一眼就认出人群中的他,眼镜、格子衬衫加蓝色的牛仔裤,是我想象的那样,简单、清玉一般。他站在楼台上,阳光从他后面射过来,眼神里散着淡然,目光悠远,凡世的庸俗像被洗礼,如行路的苦行僧,远站在灵魂的制高点上,让人敬惘。我知道,他终是个匆匆赶路的过客。<br> 我不想要答案,也没有答案。时间煮雨般去除污渍,留下清明。错过就是错过,回不去的曾经。这壶老酒,只够一个人品,孤独却酣醇着。<br>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他。</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