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支行个金部学习《宁夏分行一周一案例》第九期

美友31563761

<h3>4月21日,吴忠支行个金部利用周例会时间组织全体员工学习第九期《宁夏分行一周一案例》。</h3> <h3> 一、案件概述:</h3><h3> 案件中被告王某利用贷款调查、审查审批的职务之便,于2015年10月该笔经营抵押贷款240万元获审批发放,并从中谋取私利收受客户贿赂3万元。</h3><h3> 被告王某在收受客户贿赂的情况下,明知客户不符合贷款要求,违反国家贷款有关规定,指使、帮助借款人伪造、虚构承包经营合同、产品购销合同以及收入证明等,在犯受贿罪的同时,也触犯违法发放贷款。</h3> <h3>二、警示教育:</h3><h3> 本案被告人本有光明的职业前景,但放松思想要求,世界观错位,价值观偏移,心存侥幸被借款人拉拢腐蚀、踩踏红线,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物质方面的欲求,但最终难逃法律制裁,丢了工作、毁了家庭、失了自由。</h3> <h3>  作为银行信贷从业人员,难免面对来自各方的诱惑,但大家需牢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道理,切勿“受贿一时爽,悔恨一辈子”,若思想上有所放松,也可回头看看本案判例,三万元受贿款换来半年有期徒刑和终身污点,教训惨痛。<br></h3>

第九期

金部

贷款

吴忠

收受

王某

借款人

本案

客户

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