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预防溺水致家长的一封信</p> <p>尊敬的家长:</p><p> 您好!2020年是一个不平凡的一年,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现在孩子们仍在居家学习期间。随着疫情状况好转,家长们也陆续复工复产,工作生活日益忙碌,灵城镇枚埠小学提醒家长们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也要关注孩子的居家安全,特别是预防溺水事故。近期,全国各地气温迅速回升,汛期即将来临,溺水事故也进入高发期,已有多名学生溺亡,令人痛心,教育部门和学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防溺水工作,确保学生生命安全。在此提醒全体家长做好以下安全监护工作</p><p> 一、请您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充分认识溺水等事故的危害性。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您一定要承担起孩子的监护责任,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将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工作放在心上,教育孩子要树立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提高防溺水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p><p> 二、要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管理,时刻关注孩子的去向,将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工作放在心上,教育孩子要树立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提高防溺水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p><p> 三、要认真做好防溺水安全教育,教育孩子做到“七不准”: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准在无监护人和教师看护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在上下学的途中下溪河、山塘、水库等危险水域玩耍嬉戏;不准盲目下水施救。</p><p> 四、要自觉履行自己的监护职责,管好自己的孩子,切勿有“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引导孩子相互监督,如有发现私自外出游泳或到溪边、河边、山塘、水库边玩耍的同学,坚决抵制并劝阻,并及时向家长或老师报告。</p><p>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是我们的希望和未来。保障孩子健康成长,关爱孩子的生命,是每个家长应尽的责任。安全事故猛于虎,任何一次安全事故都会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进而影响我们家庭的美满和幸福,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让我们携起手来,克服麻痹侥幸心理,重视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监护,共同承担起呵护孩子生命的责任。 </p><p><br></p><p> 灵山县灵城镇枚埠小学</p><p> 2020年4月21日</p> <p>编辑:黄必生</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