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爱生命,预防溺水——米场镇乐宁小学2020年安全教育《致家长的一封信》

建凤

<p>尊敬的家长朋友:</p><p> 您们好!天气逐渐变热,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又将进入高发季,根据陆教函【2020】28号陆川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方案的通知,切实加强我校安全教育,防止溺水事故发生,希望各位家长加强对孩子的教育与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共同保障孩子平安健康成长。</p><p> 在疫情期间,请大家务必做好孩子的安全工作,加强防溺水教育,做到“六不”: </p><p>1、不私自下水游泳;</p><p>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p><p>3、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p><p>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p><p>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p><p>6、不熟悉水性的青少年不擅自下水施救。</p><p> 让我们家校合作,携手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而不懈努力。</p><p> </p><p> </p><p> </p> <p>  一、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性。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溺水事故会给家庭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家长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您的一点疏忽,都有可能给家庭带来沉重的伤害。</p> <p>  二、做好预防溺水的家庭教育。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关键。安全教育关乎孩子的生命安全,孩子课余或节日放假期间,请您加强对孩子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工作,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p> <p>  三、家长务必要重视孩子游泳(玩水)安全教育,切实做到防溺水“六不准”: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p> <p>  四、教给孩子预防溺水的技能,提高自护自救能力。如有条件您可以教会孩子掌握游泳本领和溺水自救的能力,还要让孩子知道在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大声呼救。不提倡未成年人下水营救溺水者,未成年人发现有人溺水时,要学会报警或者呼救大人求救,在河岸施救应先确保自身安全,防止被拖带入水。如发现有学生在水边玩耍或游泳,不管是不是您的孩子,请您能及时进行劝阻并举报到学校,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p> <p>  五、家长要切实做好孩子非上学期间的监护工作,加强与学校及班主任联系,及时掌握子女的动向,消除安全隐患。</p> <p>  因此为了确保孩子们的生命安全,我校特致信于您,希望我们能共同为孩子敲响警钟,做到安全知识牢记于心,坚决杜绝溺水等安全事故的发生。</p> <p>  请各位家长与你的孩子完成以下作业:</p><p> 一、请同学们读熟背熟《防溺水“六不准”》,牢记在心:1、不私自下水游泳;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3、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6、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p><p> 二、请家长将孩子学习防溺水安全教育视频的过程拍下照片,发给班主任。 </p><p> 相信通过家长、学校、社会的努力,我们的小孩定能健康成长!</p><p><br></p><p> 米场镇乐宁小学</p><p> 2020年4月20日</p>

溺水

游泳

孩子

家长

安全

不准

下水

教育

擅自

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