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4月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盂县一中在疫情期间组织活动向师生宣传安全知识。</p><p> 4月14日下午,在高三班主任会议上,罗校长强调:1.安全第一,确保疫情期间师生的的各项安全;2.注重心理健康,做到及时调整;3.落实到位,各班开展班会活动,为学生强调安全、健康。为学生更好的学习、生活提供保障!</p> <p> 赵校长对具体工作进行安排。</p> <p> 政教处开会安排疫情期间各项安全工作。</p> <p> 政教主任李天宏主任为学生讲解安全知识,并作出“遵守纪律、安全第一”的各项要求。</p> <p> </p> <p> 心理教师葛乙锋为班主任讲解如何做好疫情期间高三同学的心理调试工作。</p> <p> 郑慧老师为学生讲解消防安全。</p> <p> 学校警务室联进行管制刀具等安全检查</p> <p>4.15全民国家安全日</p><p>全民国家安全法定义务</p><p>关于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义务,国家安全法第77条明确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此外,该条还明确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