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啦!

2015年通过的《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将迎来第5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br><div style="text-align: left;">  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国家安全人人有责。树立国家安全意识,自觉关心、维护国家安全,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义务。</div> 国家安全知多少<br>  《国家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br>  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h1><font color="#ed2308">国家安全教育日的来历</font></h1>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7月1日通过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br> 维护国家安全公民的权利与义务<br>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中履行的义务<br>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br>  (2)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br>  (3)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br>  (4)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br>  (5)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br>  (6)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br>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br>  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中享有的权利<br>  (1)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br>  (2)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br>  (3)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举报方式<br>拨打12339热线,电话举报<br>  12339,是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电话,热线由国家安全部设立,为了方便公民和组织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间谍行为或线索,可以24小时进行举报。<br>  登陆12339网站,网上举报<br>  为加强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间谍行为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线索的举报受理工作,自2018年4月15日起,国家安全部开通互联网举报受理平台网站www.12339.gov.cn,接受组织和个人的举报信息。<div><br></div><div><br></div><div>平南县平南街道六壬小学</div><div>2020年4月15日</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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