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的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也许您觉得这部法律很陌生,国家安全,这话题太大了,与咱们普通老百姓的生活,离得太远。 然而,事实上,真的如此吗? ”<br> <div> 近年来,在日常生活中,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层出不穷,比如无意中为国外间谍当向导而泄密、军迷在社交网站晒资料泄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朋友圈发涉密信息等。</div><div>所以国家安全,和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div>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片 <h1><b>何为国家安全?</b></h1> <b>问题一: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咋来的?</b><br>答: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国家安全法》将每年4月15日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2020年4月15日是我国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br> <b>问题二:什么是国家安全?</b><br>答: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br> <b>问题三: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b><br>答:我国国家安全领域主要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和生物安全等领域。<br> <h3><b>问题四:什么是12339?</b></h3>答:12339,是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电话。这条热线是由国家安全部设立的,以方便公民和组织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间谍行为或线索。<br> 说起危害国家安全,大家可能首先想到的就是间谍,这也是电影大片里演得比较多的,如007、FBI、CIA之类的人物。不要以为间谍行为离我们很远。给大家分享两个真实的案例。<br>案例一:90后廖某因为受QQ好友的蛊惑,拍摄军港停泊的军舰舰号来获取报酬,触犯了法律。<br> 案例二:李某受境外间谍“飞哥”指示,成为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窃密工具,长期为其订购和提供境内内部军事刊物,并对重要军事基地进行长期定点定时观察,大量军事基地动态情况和军事装备的照片通过他的手流向境外,对国家军事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以来,“飞哥”利用“网上书店”、军事爱好者网站等网络渠道,在广东省策反运用12人,在全国范围内更有20多个省市40名境内人员被“飞哥”策反运用。事后以上人员均被法律制裁。<br> <h1><b>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及相关罪名</b><br></h1> <b>一、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b> <br>根据《国家安全法》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以下五个方面:①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②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任务的;③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④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⑤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br> <div><b>二、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罪名有哪些?</b></div><div>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投敌叛变罪;叛逃罪;间谍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资敌罪</div> <h1> <b>国家秘密</b></h1> 1、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br>2、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br>3、外交或外交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br>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br>5、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br>6、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br>7、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前款规定的,属于国家秘密。<br> <h1> <b>维护国家安全我们能做什么?</b></h1> ①机关单位的电脑内外网不混用。<br>②不在内网专用电脑上使用无线网卡、无线鼠标、无线键盘等无线设备以及外单位的存储介质。<br>③及时更新杀毒软件,加强对病毒的防范,不把一些涉密信息随意发到互联网上。<br>④在朋友圈晒照片,要注意照片中的背景,不能在军事基地、军用港口等地未经允许拍摄。<br>⑤表达爱国行为要理性,不能被不怀好意的人挑唆,在社交平台发布不该发的言论和照片。<br>……<br>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国家安全并不仅是国家的事,或是某个政府部门的责任,而是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共同维护国家稳定人人有责。<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