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长白学校第5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大果子

<p>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p><p>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关,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决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同时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国家安全意识,增强国家安全防范能力,筑牢国家安全的人民防线,增强国家安全责任,在4月15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即将到来之际,北戴河新区长白学校按照省、市、区文件要求,组织我校全体师生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学习活动。下面请广大师生认真学习以下内容:</p><p><br></p><p><br></p> <p><br></p><p>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并决定把每年4月15日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所以2020年4月15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安全教育日。</p> <p>  什么是国家安全?</p><p> 根据2015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国家安全法,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p><p> 当代国家安全包括11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即国民安全、领土安全、主权安全、政治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生态安全、信息安全和核安全。其中最基本也是最核心的是国民安全。国民安全是以国民为出发点的国家安全战略,是国家安全的“核心内容”和“源生内容”。</p> <p>  生于和平年代,我们的背后有一个强大的祖国。我们无法体会战争年代的腥风血雨,我们无法想象两万五千里长征的艰难险阻。祖国是我们最坚硬的后盾,我们都是受益人。维护国家安全,从来都不是一个人的事。国家安全和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p><p> </p> <p>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p><p> 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p><p>维护国家安全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也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核心价值。只有人人参与,人人负责,国家安全才能真正获得巨大的人民性基础,也才能有坚实的制度保障。</p> <p>  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p> <p>  我们是祖国的花朵,我们是一线的教育工作者。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从我们做起,使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都参与进来,牢固树立国家安全意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保障国家政权主权安全,防范化解经济安全风险,加强国家安全法治建设上贡献自己的力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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