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近期,随着国外输入病例的增加,双重国籍问题再一次引起了人们的热议,今天就来和大家谈谈国籍问题。</h3> <h3> 双重国籍,是指一个人拥有两个国家的合法公民身份,也就是说一个人拥有两个国家的国籍。</h3><h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明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我国政府处理双重国籍的态度是:坚持一人一国籍,禁止任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尊重本人意见,不强制或违背本人意愿选择国籍。选择中国国籍的华侨,应遵守所在国法律、风俗习惯,同当地人民友好相处,不参加当地的政治活动,但其正当权益应该得到保护和尊重。</h3> <h3> 国籍的丧失大多基于自愿丧失和非自愿丧失两种,前者包括申请出籍,即原具有某一国国籍的自然人要求退出这一国国籍,还有就是双重国籍或多重国籍的人从中选择一个作为其国籍,放弃其他。而非自愿丧失则为由于婚姻、收养、入籍或领土变更等事实造成自动丧失原有国籍。 </h3> <h3> 因各种原因丧失国籍的人,在一定条件下还可以重新取得原有国籍。我国《国籍法》第十三条规定,曾有过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具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恢复中国国籍,批准恢复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h3><h3>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国外,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的,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