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当年下乡的农村生产队位于一条山沟里,属公社一大队六队。</p><p> 虽是山沟,但山不是很高,不像川西那种大山,是川东地区的丘陵。山沟湾湾曲曲的延伸几公里,尽头被一面山坡档住了,山沟在这里呈现一个U字型。</p> <p> 一九七五年七月下乡那阵,我们生产队里共有三个知青:一个重庆六九年下乡的老知青,一个镇上的回乡女知青,我是县城的插队知青。听本队农民告诉我,原来队里有四个重庆知青,但在我来之前的几年中都陆续回去了三个,现在只剩下一个了。所以,我们队算我曾来过六个知青。</p><p> 这个剩下来的重庆知青姓姜,社员们都叫他老姜,矮矮胖胖的,满脸胡子拉碴,看起来有点老。他很少在农村呆,大部分时间都在重庆,听说是在活动关系,想努力调回重庆去。当年他们一共四人下乡,现在只剩下他一人了,可以理解他的心情。队里的农民跟我说:他们四人中就数他最笨,做工分不行,懒;家里关系也不行,工人;连走路都不行,胖。我和他一起走过一回公社的路,走不了多远就喘气。他与我和镇上那个女知青说话时总是有种居高临下的口气。特别是对那个女知青,只要她一搭话,他总是表现出不屑一顾的神态。因为我们聚在一起说话多半都是吃饭时间,女知青一说话,他就把手中的大洋瓷碗一敲,喊声"空了吹哦!"头一扭就回屋了。女知青也从不冒火,仿佛早就知道他会这样一样。</p> <p> 就这样,时间一下就混过去四个多月,到了一九七五年十一月。天气入秋,该挖红苕了。</p><p> 我们队到了这个季节都很忙,挖红苕要挖二三十天,每天挖不同的地块,分给居住在这些地块附近的社员,这样可以减少运输工作量。</p><p> 我作为知青被分配做过称员。农民说知青不沾亲带故,过称公平。这样我就顺理成章的成为公平的象征,担负起了过称的重任。女知青因是回乡知青,队里有亲戚,她也就落选了。</p> <p> 那天轮到挖U字型地形附近的地块了。有人跟我说:“这个地块的红苕只有一家人分,是家地主,成分高”。</p><p> 后来挖红苕的过程中,我发现他们家只有三人在挑运,不像其他户,挑运红苕的人一大帮。两女一男,其中老的一男一女显然是夫妻,年轻的姑娘是女儿。我暗想:他们全家可能就三人吧,姑娘应该是独女。</p><p> 三人的红苕量不算多,在我们生产队每人可分一千多斤红苕,三千多斤一会就挖完并称完了。</p><p> 称完重量的红苕有些还没来得及运回屋,堆在地里等待运输。我本来想帮忙挑运一下。不过这家人的男主人说没必要,叫我去洗手,说是先休息休息呆会吃饭。哦!忘了交待:我们队挖红苕分红苕的时候,过称员是吃派饭的。也就是说,给谁家过称分红苕,过称员就在谁家吃饭。</p><p> 他们家建在半山腰,墙是石头砌成,瓦是农村生产队自己的窑烧的。房子的四周全是坡地,一公里之内没有其他人家,显得孤零零的。</p> <p> </p> <p> 一会儿饭就做好了。当男主人叫我上桌时,桌上的饭菜让我大吃一惊!</p><p> 桌上摆了一大碗腊肉,一碗抄红苕尖,一碗烧土豆,一钵老南瓜汤。</p><p> 腊肉的脂肪部分泛着金黄色的亮光,瘦肉部分泛着紫红色光泽,格外引人食欲,我下意识地吞了一下口水。插队落户几个月来,吃肉的次数屈指可数,基本上是咸菜加米饭。给前面的几家人过称吃派饭,多数人家是请我吃红苕稀饭,大不了加两个素菜,最客气的也就是吃白米干饭,炒个韭菜鸡蛋顶天了。</p><p> 今天,居然有人请我吃肉,而且是老腊肉,而且在地主家,要知道在那个年代地主是下等人,被人瞧不起的。然而,肉的诱惑力太大了,那个香味真的让我不能自持。</p><p> 说实话,我很感动!</p> <p> 我诚惶诚恐地坐上桌子,等待着好好打场牙祭。男主人来了和我对坐,拿上筷子点着菜碗说:曹知青,请!</p><p> 我一看这么大一桌子就我们两人,还有女主人和姑娘没来,就说:她们两个还没来呢?谁知男主人说道:她们两个不来,别管他们。看我大惑不解的表情,又补充一句:有客人女人不上席!</p><p> 我晕!我长这么大还从没听说过家里来客女人不上桌的规矩。</p><p> 我跟男主人说:我不是客人,让她们一起来吃吧。说着,就往灶房走去,想当面劝娘儿俩上桌吃饭。</p><p> 然而让我想不到的场面是:母亲花白的头发蓬乱地搭在面颊上,灶里的柴草燃烧着的红光映在脸上,显得劳累而苍桑,左手端着吃了半碗的红苕稀饭,右手还在操弄灶火,灶台上放着半碗泡江豆;姑娘见我进来,忙转过身去,手里也端着吃了半碗的红苕稀饭,脸微微红着,显得不好意思。</p> <p> 我心里有点难过,特别提高了嗓音:别讲这些旧规矩,出去一起吃吧!</p><p> 女主人站起身,满脸皱纹推着笑说道:曹知青莫客气,我们农村就是这样,你快去吃,菜不好,莫冷了。这时男主人也进来拉我出去。姑娘一直低着头没正眼看过我一眼,也没说过一句话。</p><p> 但她始终保持着漠然,而漠然又始终掩盖不了她的俊俏……</p><p> 饭吃完了,但这顿"丰盛"的午饭却有种说不出的味道。很多年过去了,我一直忘不了这顿饭,忘不了灶房里娘儿俩手中的红苕稀饭……</p> <p> 吃完饭我与男主人坐在桌子旁抽烟。我递给他一支《经济》牌香烟,他举举手里的叶子烟杆说:我抽这个。我坚持让他抽香烟,他勉强接了下来。</p><p> 接下来东一句西一句的聊着,不知不觉男主人打开了话匣子:</p><p> 曹知青,我一看你就和他们不同(我明白"他们"指的是其他知青)。啥子不同?你对我们说话就看得出来,从来不训人。对我们家平等。他说:其实,我这个地主划得真冤枉,四九年之前我们一直很穷,出去做小生意赚了几个钱,四九年初刚好买了几亩地,主要是自己做,农忙也请人,但五二年就被划为地主了。唉,真的没剥削人呀。</p> <p> 我看他一脸忧伤,便想转换话题。我问:你家一直住在这里吗?他说不是,他家原来在公社旁边的四队,现在的龚家院子就是他解放前的家。</p><p> 那地方我知道,一个全砖瓦房的中等四合院。应该是一个小地主的规模。我问什么时候又到六队来了呢?他说是五八年分来的。四队地势平坦,水田多。六队山多水田少,穷!但四队有两户地主,六队没有,就把我分来了。但我发誓我真没剥削过人,庄稼主要是自己一家人亲自做,很少请人。</p><p> 说到这里,姑娘给我端来一搪瓷缸子开水,低着头说了句曹知青喝水,我扭头看着她说了句谢谢。</p><p> 男主人说:曹知青,不怕你笑话!我屋头这姑娘今年都二十岁了,硬是放不出去,家庭成份高了,没人要哇!"哇"字音拖得很长,充满了无奈。听到这里,我又扭头去看,但她已经回灶房了。</p><p> 男主人说:自从七一年她哥哥被打死以后,她就没读书了,本来可以读初中的。</p><p> 我很吃惊,下乡几个月来从没听人说起过这事。于是我问是怎么打死的?</p> <p> 原来这姑娘有一个哥哥,七一年十月男主人被押去公社陪斗,我队的四个重庆知青去家里抓男主人,走到五队小石桥附近,路上踫见男主人的儿子回家,儿子见父亲被知青押着,便与知青发生了口角。当年,地主崽子敢如此猖狂是少见的。不由分说便被四个知青一顿狂揍,结果就失手把地主娃打死了。据说四个知青后来一点事没有,只被公社革委会叫去录了口供。没过几年,这几个知青都陆续调离农村回重庆了,听说是三钢的。剩下这个姜知青也在办理回城过程中。</p><p> 摆谈之间,女主人出来插了一句:"莫跟曹知青摆这些伤心事……"我台头望她,她正用围腰擦泪水,看来她一直都在灶房里听……</p> <p> 后来有一天,老姜从重庆回生产队了,我想起打死地主儿子之事,便问他:老姜,听说地主娃是被你们打死的?他一听便火冒三丈:哪个说的?老子挨都没挨拢去,是赵ⅩX他们三个打的。结果几个狗日比老子还先回城。你说这社会公平不公平嘛?</p><p> 我不知道他话的真假,但我听农民说那三人都比老姜要狡猾聪明。</p><p> 再后来,凡在队里出工,我特别留意地主姑娘。因为我们队知青是跟着妇女组干活。</p><p> 她总是留着两条长辫子,刘海在额前总是很整齐,穿一身浅色花布衣服,脚上是一双黑布圆口布鞋。干活时脚上穿一双统靴,爱往边上去,从不与大嫂大妈聊话,只偶尔与同龄的几个妹子说几句。我发现她偶尔也会和她们笑,但总用手背去捂口。</p><p> 七六年底我参军走了。七九年十月,我打完越战又回到我插队的生产队看望乡亲,在我住过的知青点我问本家嫂子(认的曹姓哥哥),地主家姑娘放人了吗?当听说该姑娘终于嫁人了,我不知怎么松了一口气,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我说:"终于有人敢要了!这么漂亮的姑娘,不可能没人要!”本家嫂子开玩笑说:万一没人要你敢不敢要?</p><p> 我说:敢!</p><p><br></p><p> 二O二O年四月七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