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5 style="text-align: right">——祝绍明</h5> <h3>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来势汹汹。国家卫健委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防控措施,在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政府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积极采取一系列防控举措。</h3> 这次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仅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更是对每个公民道德水准与法律意识的考验。<br> 习近平在讲话中强调,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 <br>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会议讲话精神,我们要认真学习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法律法规。我利用在家的这段日子里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br><div> 我在学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有关法律知识问答二十三问时,了解到法律知识问答重点围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内容,为当前防控疫情提供了法律参考,着力推动依法防疫,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疫情防控工作全过程。<br> 疫情发生以来,全国人民众志成城,万众一心共战“疫”。同时间赛跑与病魔较量,全力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其中涌现出无数抗“疫”英雄,有医务工作者白衣执甲、逆行出征;科研人员在研究检测试剂、疫苗研发方面攻坚克难;人民军队闻令即动、敢打硬仗;无数青年志愿者下沉社区冲锋在前、群防群控……他们都是“最美逆行者”,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英勇奋斗,为疫情防控工作筑起了一道“钢铁防线”。<br> 但在此期间也有少数人行为不当触碰了法律红线,成为了相关违反法律法规的“逆行”罪人。从抗拒疫情防控检查工作到制假售假口罩再到诈骗防疫用品等一系列违法行为严重扰乱了防疫工作的秩序。<br></div> 疫情期间,公安司法机关对抗拒疫情防控措施、造谣传谣、销售伪劣防疫物资等犯罪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既从快从严查办涉疫情犯罪案件,有力维护了社会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发挥了法治在疫情防控过程中的积极作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br>法治的基础在立法,但法治的关键在执法。在应对像本次疫情这样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法治的重要性更为凸显。所以在实施过程中,任何防控措施都不可随心所欲、闷头乱干,应以法律为准绳,在法治轨道上把工作做得更加科学规范、严密细致。疫情防控就会更加严谨有序,成效也会事半功倍。<br><h3> 法治建设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置身事外,我们每个人都是法治社会、法治国家的参与者与建设者,这同时也要求我们要努力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依法参与疫情防控,做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者、参与者、践行者。不断刷新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h3> 提升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筑牢守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法治防线,就一定能够夺取疫情防控斗争的全面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