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清明节《致家长的一封信》

贵港市贵城街道立德幼儿园

<strong>尊敬的家长朋友们!</strong><br><br><h3><strong>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园工作的大力支持与配合!随着天气逐渐变热,森林火灾、溺水事件又将进入高发季节。为了让孩子在疫情期间过一个安全、充实而有意义的节日,希望家长配合我园督促孩子做好以下工作:</strong></h3><br><strong>开展清明祭祀安全教育</strong> <h3><strong>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但境外输入、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加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仍然存在,防控任务依然艰巨。家长朋友们要帮助孩子充分认识今年清明节处在疫情防控期间的特殊性,高度重视自身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集祭祀,尽量不实地祭扫,降低因人群聚集引发的感染风险。</strong></h3><br><strong>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教育</strong> <h3>&nbsp;<strong>从小帮助孩子牢固树立“保护森林就是保护自己”的观念,切实增强森林防火意识,祭扫、踏青等活动需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可以问问孩子为什么不能这么做,如果人们做了,会有什么后果发生?)</strong></h3><br><strong>&nbsp;&nbsp;<strong>&nbsp;</strong><strong><strong>森林防火十不准</strong></strong><strong>&nbsp;</strong></strong><h3><strong>&nbsp; 1.不准烧荒烧垦、烧荒积肥、烧田埂草。</strong></h3><br><h3><strong>&nbsp; 2.不准上坟时烧纸、烧香、放鞭炮、放孔明灯。</strong></h3><br><h3><strong>&nbsp; 3.不准在林区吸烟。</strong></h3><br><h3><strong>&nbsp; 4.不准在野外烧蜂、烧蚂蚁、烧火驱兽和使用火铳枪械狩猎。</strong></h3><br><h3><strong>&nbsp; 5.不准夜间在林区点火把照明行路。</strong></h3><br><h3><strong>&nbsp; 6.不准炼山造林或烧木炭。</strong></h3><br><h3><strong>&nbsp; 7.不准痴、呆、精神病患者、小孩进入林区。</strong></h3><br><h3><strong>&nbsp; 8.不准见火不报不救。</strong></h3><br><h3><strong>&nbsp; 9.不准在林区烤火取暖、生火野炊</strong></h3><br><h3><strong>&nbsp;10.不准破坏森林防火宣传牌、瞭望台。</strong></h3><br><strong><br></strong> <h3>不在林区吸烟<br></h3> <h3>不在山上野炊</h3> <h3>不在林区上香烧纸</h3> <h3>莺飞草长,清明将至。为切实加强疫情期间火灾防控工作,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特别是春季森林防火工作和清明节祭祀安全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防患于未然,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请家长务必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遵守相关文件要求,清明节期间文明祭奠,建议可以通过家庭追思、网上祭扫等方式寄托哀思、缅怀故人; 2.自觉做生态文明建设的践行者,外出游玩时不在野外使用明火,不组织野炊和烧烤等易引发火灾的活动; 3.发现火情时及时拨打119或96119报警电话; 4.严禁未成年人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对自发性扑救森林火灾的未成年人,要及时予以劝阻,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人身伤亡事故。 5.依法追究引发森林火灾责任人,轻者行政从严处罚,重者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学生引发山火,家长要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6.家长不但要增强自身防火意识,还要发挥监护人责任,教育和督促孩子不要随身带携带火种、易爆易燃物品,不玩火,禁止清明节、“五.一”假期期间一切易发火灾的野外用火行为。 <br></h3> <h3>不在林内放火驱赶动物</h3> <h3>不炼山烧荒</h3> <h3>未成年人不玩火</h3> <h3>不在林区打火把照明<br></h3> <h3>不在林内生火取暖</h3> <h3>温馨提示:林+火等于焚,请大家提高防火意识,认清火灾危害,共同创建良好的生态环境。</h3> <h1><b><font color="#167efb">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font></b></h1><h3><b></b><strong>随着天气逐渐炎热,即将进入溺水事故高风险期,希望家长切实承担起孩子的监护责任,在家教育孩子做到“六不”:</strong></h3><br><h3><strong>&nbsp;1.不私自下水游泳;</strong></h3><br><h3><strong>&nbsp;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strong></h3><br><h3><strong>&nbsp;3.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strong></h3><br><h3><strong>&nbsp;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strong></h3><br><h3><strong>&nbsp;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strong></h3><br><h3><strong>&nbsp;6.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strong></h3><br><strong>开展居家安全教育</strong> <h3><strong>在疫情期间,家长在家持续开展用电、防坠落等居家安全教育,不让孩子攀爬阳台、门窗等,家中的药品、热水瓶、消毒液等要放在孩子不易碰到的地方,杜绝触电事故发生,并注意每天开窗通风,不易助长病菌的滋生。在家可以带着孩子以游戏的方式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哦,让孩子的火眼金睛来找一找,培养孩子观察能力、学以致用的能力。</strong></h3></br><h3> <h3><h1><font color="#167efb"><b>交通安全教育</b></font></h1> 孩子们的交通安全教育,需要学校、家长、社会携起手来共同完成。让我们一起努力使孩子们从小熟悉交通环境,养成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确保孩子们健康快乐地成长、安全幸福地生活。<br></h3> <h3><strong>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是国家的未来。我们要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尊重生命和基本安全常识从小根植于孩子心中。为孩子的安全健康成长尽一份责,出一份力。</strong><br></br></h3></br><h3> <h3>图文编辑:卢老师 </h3><h3> </h3><h3><br></h3><h3> 贵城街道立德幼儿园</h3><h3> </h3><h3> </h3><h3> 2020年4月3日 </h3><h3> </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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