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尊敬的家长:</h3><h3>您好!</h3><h3>幼儿的安全教育一直是我们幼儿园工作的重点,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教育工作,我们需要您的合作与支持。</h3><h3>春季风干物燥,山林内可燃物多、春季野外生产用火活动多、烧荒烧地堰多、乱扔烟头多、上坟烧香烧纸多,是山林火灾事故多发期,也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特别是清明将至,每年因孩子进山玩火而引发的火灾事故也占了很大比例,给社会和个人造成巨大损失,为切实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防患于未然,望家长配合幼儿园做好以下工作:</h3> <h3>一、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家长作为幼儿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幼儿园,加强对自己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从维护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高度出发,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br></h3> <h3>二、严禁子女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严禁子女在野外烧烤。对重要时段,家长要加强对孩子出行的管理,尤其外出带孩子从事上坟、游玩等活动,要特别注意对火源的监管,严禁未成年人利用火种焚烧荒草、田埂等违章用火行为。
三、如发生森林火灾,坚决制止未成年人参与扑火救火工作。
四、外出务工人员,要从关心、爱护自己子女的角度,落实好自己子女的临时监护人,可通过电话、写信等多种形式,督促子女遵守森林安全防火法规。
五、各位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自己子女的责任。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森林)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家长和亲友在林区或山边不做随意点烧田埂草或烧灰积肥、上坟烧纸等错误和不文明的用火行为。
森林是我们绿色家园的保护伞,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请大家共同拒绝火魔的威胁,远离森林火险,共建生态环境!敬请家长继续协助幼儿园做好幼儿教育工作,提高幼儿防火安全意识,杜绝幼儿引发火灾的事故发生!
再次感谢家长的支持与配合!<br></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