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从呼格吉勒图案,到昨天热搜榜第一的吴春红投毒案,冤假错案不断被曝光,无限被放大,人们对于正义的讨论愈加激烈。“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永不缺席”被“迟到的正义根本不是正义”渐渐埋没,人们为蒙冤入狱的人打抱不平,同情可惜,可透过现象,我们也要看到这些讨论对于这种社会现象的现实意义。</p><p>有人说:“迟到的正义当然不是正义,它只是为了弥补当年的不正义,而不正义又是他们自己判案不当造成的,说白了,如果他们不这么做,就是对司法制度,法治理念的亵渎。当一件事只是为了弥补当年的过错却被众人赞美正义。公检法犯错我可以接受,似乎是理所当然当他们改正了当年的错误,我们却感恩戴德,殊不知,权力是自己争取来的,不改变,冤假错案永远不会减少。”</p><p><br></p><p>我曾经对这个说法深信不疑,可当我今天再看到这条言论时,我却有了一些不一样的想法。这段话里首先就有一个矛盾,冤假错案的翻案是一种纠正而非弥补,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还原事件真相,本就是公检法的职责与义务,无论是调查或是翻案,本就是他们存在的意义,如若翻案是为了弥补什么,未免把公检法说的过于像慈善组织。既然如此,何来对于翻案的感恩戴德。</p><p>我们必须承认的是,对于“迟到的正义”而言,悲剧的底色是永远无法清除的,可是,作为吴春红而言,他终究要回归生活,甚至,要比常人更加珍视重生的时光。只有如此,他才能对得起这份“迟到的正义”。要不然,那些追逐正义的热情,将会显得一文不值。当然,对于“冤假错案”,司法体系本身,也要作出反思和追问,从而尽可能地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上演。对于“冤家错案”来讲,任何国家的司法体系,都只能尽可能的避免,而非能完全杜绝。这里面并非只是“冤枉好人”的问题,也存在“恶人逍遥”的问题。只不过,从后果来看,“冤枉好人”往往令人感到更加遗憾,从而使人们忽略“恶人逍遥法外”。毕竟,“无辜”更让人同情。</p><p>诚然冤假错案不止呼格吉勒图与吴春红,但,“冤假错案”总体上来讲属于小概率事件。只不过因为这样的事情充满悲剧色彩,会被无形之中放大影响。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法律的进化也是渐进式的。于此,总是以“绝对的正义”,“及时的正义”要求司法的健全,不是不可以,而是不太可能立即实现。这种思维和逻辑的存在,除却产生消极的情绪和负面的言论,并不会溢出积极的价值观。所以,只有从人类整体进化的角度去相对性的看待社会正义,才能更好地拥抱正义。</p><p>所以,别总说“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如果“这点迟到的正义”都不来,那么“吴春红们”可能真的会死于绝望。很多时候,对于“冤假错案”不要陷入比惨大赛,而是要尽可能地看到其中的正义追逐。否则,“好事被当坏事看”,谁还愿意去追逐正义呢?</p><p>反思的归反思,追责的归追责,而悲剧中的人,要尽可能地抽离出来,与仇恨是非进行“断舍离”。就像那句话所说“只因曾经悲剧,就要永远悲剧,才是人类所面对的最大悲剧”。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是完美的,也没有什么是绝对的,人类从原始社会到共产社会尚且需要“摸爬滚打”,法律从习惯法到成文法尚且需要“牺牲与鲜血”,那么人类对于正义的永恒追求,是否也要在坎坷中才能不断前行呢?</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