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

<h3>公司各单位:</h3> <h3> 2020年清明节来临之际,为不断巩固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发生,持之以恒强化作风建设,倡导廉洁、文明、节俭的节日新风,现将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明确如下:</h3> <h3>一、强化纪律红线,做到“十个严禁”</h3> <h3>1.严禁在山头、林地、墓地焚烧火纸、燃放鞭炮,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h3> <h3>2.严禁使用公车或利用职权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h3> <h3>3.严禁借祭扫等名义收受业务关系单位礼品礼金,收送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电子红包以及土特产品等;</h3> <h3>4.严禁用公款进行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春游、踏青、健身、娱乐、相互宴请等活动;</h3> <h3>5.严禁组织或参与到殡仪馆、公墓、私坟进行现场祭扫等群体性聚集祭扫活动;</h3> <h3>6.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h3> <h3>7.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h3> <h3>8.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扫墓的党员领导干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h3> <h3>9.严禁借祭扫之机搞隐秘性家族聚会、聚餐、出游等活动;</h3> <h3>10.严禁值班饮酒、擅离职守、脱岗、漏岗、空岗,外出一律按规定请假。</h3> <h3>二、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h3> <h3> 各单位要将清明节期间作风建设与疫情防控工作放在同等重要位置来抓,加强宣传教育,强化舆论引导,营造文明祭祀、低碳环保祭祀的浓厚氛围,有序推进清明节安全绿色文明祭祀工作。广大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移风易俗,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提倡鲜花祭祀、植树祭祀、家庭追思、网络祭祀等文明祭奠方式,以良好的家风促进干部作风的转变,促进社会风气持续向上向好。</h3> <h3>三、强化监督责任,严肃执纪问责</h3> <h3> 节日期间,各单位纪检组要提高政治站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盯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新情况新动向,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畅通信访举报平台,采取受理举报、明察暗访、实地走访等方式,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有关线索、舆情及重要情况,第一时间核查处置。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十个严禁”等违纪行为,不收手不收敛、明知故犯、顶风违纪等违纪人员,坚持“一案双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h3> <h3> 中共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br> 商洛供电分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h3> <h3> 2020年4月2日 </h3>

严禁

祭扫

祭祀

清明节

问责

强化

纪律

单位

文明

执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