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strong>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strong></h3></br><h3><strong>一、工作目标</strong></h3></br><h3>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h3></br><h3>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h3></br><h3>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及在校园蔓延。</h3></br><h3><strong>二、工作原则</strong></h3></br><h3><strong>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strong></h3></br><h3>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检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h3></br><h3><strong>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strong></h3></br><h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在县教委、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落实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h3></br><h3><strong>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strong></h3></br><h3>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h3></br><h3><strong>三、学校工作职责</strong></h3></br><h3>1、建立健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各部门的落实情况,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食堂、校园环境、教室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h3></br><h3>2、结合学科教学,充分利用板报、校园网、广播等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地开展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h3></br><h3>3、严格执行学生缺课登记及请假制度、学校传染病期间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学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h3></br><h3>4、积极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食堂、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h3></br><h3>5、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菜。</h3></br><h3>6、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教育管理中心和上级组织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留样等工作。</h3></br><h3><strong>四、突发事件预防</strong></h3></br><h3>1、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经常对学校食堂、校园环境、教学设施等进行检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h3></br><h3>2、加强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h3></br><h3>3、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h3></br><h3>(1)食品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持有效健康证、培训证上岗,对患有“五类病”的人员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h3></br><h3>(2)购销和使用的食品应当定点采购并按照规定验收,严禁向学生出售变质食品和“三无”产品;食品加工过程和储存必须生熟分开;餐具必须采用高温消毒或药物消毒,并采取严格的保洁措施。</h3></br><h3>(3)食品及其原料储存和食品制作间必须具备完善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人保管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h3></br><h3>(4)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厕所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h3></br><h3>(5)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做好食堂卫生、教室卫生、厕所卫生、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h3></br><h3>(6)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完成计划免疫任务。</h3></br><h3><strong>4、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病抗病能力</strong></h3></br><h3>(1)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h3></br><h3>(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和办报、宣传橱窗、广播电视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h3></br><h3>(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防治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无照、无证商贩的各类食品。</h3></br><h3>(4)认真组织师生开展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供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h3></br><h3><strong>五、突发事件的监测和报告</strong></h3></br><h3>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清、中毒事件、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疑难和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h3></br><strong>(一)突发事件检测</strong><h3>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每天班主任统计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并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进行登记汇总并跟踪观察,根据情况变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h3></br><strong>(二)突发事件报告</strong><h3>1、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报告程序,学校一旦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暴发、医院感染爆发以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相关知情教师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在1小时内用书面形式(或电话)向管理中心报告,并同时向镇防疫站报告,根据授权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h3></br><h3>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h3></br><h3>3、在学校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高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并确保信息畅通。</h3></br><h3><strong>六、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strong></h3></br><h3>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学校应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别,结合学校的特点,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出相应反应。</h3></br><strong>(一)传染病</strong><h3><strong>1、一般突发事件</strong></h3></br><h3>所在学校发现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h3></br><h3>(1)立即启动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加强疫情的通报。</h3></br><h3>(2)加强对接触人群的跟踪管理,做好教室、图书室、食堂、办公室等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工作,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h3></br><h3>(3)严格执行进出入校门的管理制度。</h3></br><h3><strong>2、重大突发事件</strong></h3></br><h3>所在学校发现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h3></br><h3>(1)开展针对性地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h3></br><h3>(2)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h3></br><h3>(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h3></br><h3>(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h3></br><h3>(5)及时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h3></br><h3><strong>3、特大突发事件</strong></h3></br><h3>所在学校或地区发现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h3></br><h3>(1)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h3></br><h3>(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h3></br><h3>(3)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暂停一切大型的集体活动,不安排教师外出学习、参观等。</h3></br><h3>(4)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室、活动室、厕所等场所每天进行消毒,通风换气。</h3></br><h3>(5)学校每天公布校园疫情的防控工作情况。</h3></br><h3>(6)按照上级要求进行相应处理。</h3></br><h3><strong>4、校内疫情</strong></h3></br><h3>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开展以下工作:</h3></br><h3>(1)根据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对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情况的诊断病例或两例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县教委批准后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或实行全校停课。</h3></br><h3>(2)班级或全校停课期间,要指导学生进行适当的方法进行学习,如学校停课,学校领导和教师要坚守岗位。</h3></br><h3>(3)重大疫情发生期间,要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心理,维护校园稳定。</h3></br><strong>(二)食物中毒</strong><h3>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做好下列工作:</h3></br><h3>1、立即停止食物供应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管理中心并向县教委、卫生局、县防疫站、镇政府报告。</h3></br><h3>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协助做好病人的救治工作。</h3></br><h3>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卫生部门处理。</h3></br><h3>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样品。</h3></br><h3>5、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h3></br><strong>(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strong><h3>1、迅速报告卫生局、教委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h3></br><h3>2、及时将患病师生送医院接受治疗。</h3></br><h3>3、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h3></br><h3>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h3></br><h3><strong>七、保障措施</strong></h3></br><strong>(一)组织机构保障</strong><h3>学校成立突发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后勤处具体牵头负责日常防控工作,学校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h3></br><strong>(二)人力资源保障</strong><h3>学校按照要求配备校医,分管校长、总务处,相关人员要定期接受上级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应急反应能力。</h3></br><strong>(三)实行责任追究制</strong><h3>校长对全校师生卫生安全、校园卫生安全工作负总责,对于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与相应处分。</h3></br>附件 01:<h3>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h3></br><h3>疫情报告人:年月日</h3></br><h3>事 由</h3></br><h3>涉及班级</h3></br><h3>报告疾控中心详细情况</h3></br><h3>报告教育行政部门详细情况</h3></br><h3>备 注</h3></br><br></br><br></br><br></br><br></br><br></br><h3> <h3><strong>1.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strong></h3></br><h3>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为使学校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统一、有序,特制定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h3></br><h3>一、学校要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必须人人重视,加强预防。各班每天要进行晨检。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对因病缺勤的学生,班主任要追查病因并进行登记。</h3></br><h3>二、班主任和教师发现疫情应该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学校发现疫情要在1小时内上报学校疫情管理小组,2小时内,学校疫情管理小组应该立即报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教委。</h3></br><h3>学校要指定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学校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学校由分管后勤工作的领导为报告人)。</h3></br><h3>1、法定传染病</h3></br><h3>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h3></br><h3> 乙类传染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h3></br><h3>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h3></br><h3>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h3></br><h3>2、其他传染病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3、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h3></br><h3>4、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h3></br><h3>当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h3></br><h3>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报告流程参见《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h3></br><h3>三、防治管理组织和任务</h3></br>(一)全市建立预防传染病应急处理小组:<h3>组长: </h3></br><h3>副组长: </h3></br><h3>成员: </h3></br>(二)学校建立校长负责制,成立预防传染病应急处理小组。<h3>1、组织领导:分管副校长为组织领导,校医务室和班主任负责具体工作。</h3></br><h3>2、工作任务</h3></br><h3>(1)严把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h3></br><h3>(2)做到五早: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治疗。</h3></br><h3>四、严格疫情报告:</h3></br><h3>1、报告方式</h3></br><h3>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报告,同时,向教育管理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h3></br><h3>(1)传染病报告电话: </h3></br><h3>(2)其它病报告电话: </h3></br><h3>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电话: </h3></br><h3>2、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疫情报告人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h3></br><h3>报告顺序:班主任(10分钟内)→校领导(30分钟内)组织排查→疫情报告人(1小时内)→教育管理中心(2小时内)→当地疾控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h3></br><h3>3、重大疫情由疫情报告人于1小时内上报疾控中心、教育、卫生行政部门。</h3></br><h3>五、凡患有传染病的师生经隔离治愈后,必须有医院证明方可上课。</h3></br><h3><strong>2.学校晨午检制度</strong></h3></br><h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及教育部、卫生部对中小学生“因病缺课监测网络直报”工作的要求,依照省、市、县教育主管理部门的工作部署及文件精神,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及时发现情况并及时处理,防止传染病的发生,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修订学校晨检制度:</h3></br>一、晨午检人员<h3>班主任(任课老师)、值周校领导、安全管理人员</h3></br>二、晨午检等级<h3>我校每日晨午检等级分橙色(常规)和红色(疫情流行期)两级,平时橙色做到警钟长鸣、疫情流行期或特殊时期由学校通知红色预警的升降和持续时间。</h3></br><h3>1、橙色:常规每日晨午检,各班级必须切实开展并做好晨午检记录;有特殊症状、因病缺课学生的班级由其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及时报告学校值班室,也可报分管学校安全、卫生工作的副校长(未报告视为报告正常状态)。</h3></br><h3>2、红色:疫情流行期每日晨午检,实行零报告制度(无病例也要报告值班室或学校分管安全、卫生的副校长,以便统计上报)。</h3></br>三、晨检报告操作细则<h3>1、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如非正常状态而没有报告,学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h3></br><h3>2、常规晨午检、《学校晨、午检记录表》报告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统计,没有异常情况的,每两个星期一次将晨午表将到学校值班室(或学校分管安全、卫生的副校长);如学生出现特殊症状时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必须第一时间联系值班室并送医院,实际情况汇报校领导、并按照《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应急处理。</h3></br><h3>3、班主任出差或请假时,晨午检相应工作由学校临时指定的教师代理(具体由教导处安排)。</h3></br><h3>4、师生发现学生身体不适,班主任必须及时通知其到医院检查,并立即通知其家长送医院就诊。</h3></br><h3>5、学生患水痘、麻疹、风疹、腮腺炎等传染病必须回家隔离治疗,不得带病上课,直至病情痊愈凭病愈证明经校医复查后回班级上课。</h3></br><h3>6、学生患有气管炎、胃肠炎等常见病、慢性病在发病时期,以学生身体健康为主,应劝其回家休息治疗,坚决不带病上课,以免贻误病情。</h3></br><h3>7、晨午检时应认真、细心,通过一看:仔细观察学生的面色(红润,尚可,一般,差)、精神状态(好,较好,一般,差),发现学生面色和精神状态不佳时,要及时报告学校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必要时班主任通知家长带学生到附近的医院就诊,随时和学校保持联系;二听:听患病学生、其家长和同学的阐述;三问:每天了解特殊症状、因病缺课学生的家庭情况,家中有无成员发热,是否有疫情接触(不可隐瞒),有疫情接触学生(有医疗和家长证明)要在家观察两周才可到学校上课,并上报;四联系:对没来校的学生,班主任要打电话了解情况并登记,如有发热学生要及时和医务室联系。</h3></br><h3>8、每日晨午检情况要做好记载,班主任早读时间要检查本班人数及学生身体情况,特别对异常情况更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异常情况纪要等。</h3></br><h3>9、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告制度。实行追踪随访制,由班主任分别对患病的学生进行每日追踪电话随访,及时了解其诊治情况。居家隔离病人做到“三不”即不上班、不上课、不外出。</h3></br><h3>10、学校分管安全、卫生的副校长必须每天统计学校患病学生人数及情况,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加强疫情报告,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程序,确保有疫情立即报告。同时要及时通知总务处做好清洁消毒、切断传染途径,及时对疫源地进行消毒处理。</h3></br><h3>11、本制度自发布起实施,做到经常、安全,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h3></br><h3> <h3><strong>3.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strong></h3></br><h3>一、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者,应由家长向班主任提出请假,因病请假要出具医院证明。如因突然发病,无法由医院开具证明者,由家长及时向班主任口头请假,事后补交假条或医院证明。</h3></br><h3>二、各班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关注本班学生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课的同学,应问明病因,填写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表,及时交由校医(保健老师)。</h3></br><h3>三、校医(保健老师)对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表进行汇总、分析,若发现聚集性情况,应及时向疾控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h3></br><h3>四、校医(保健老师)要在24小时内将学生因病缺课的信息上报“深圳市学生健康监测信息系统”(托幼机构暂不需要)。</h3></br><h3>五、班主任要协助校医(保健老师),对该班因病缺课的学生的病情和转归进行追踪。</h3></br><h3> <h3><strong>4.复课证明查验制度</strong></h3></br><h3>为了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早治疗病人,杜绝传染病的迅速蔓延。我校要求进行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做到对教师和学生既严格常规的管理,又全面关爱,以保障教师和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的发生:</h3></br><h3>一、各班主任要坚持晨检制度,班主任老师应认真检查班内学生健康情况,做好因病缺勤学生的病因追踪,并将相关信息每日上报给学校。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疫情追踪调查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h3></br><h3>二、在校学生出现发热等症状,应及时到学校医务室检查,疑似传染病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有关要求暂时隔离,不得再回班上课,及时通知家长接送医院进一步诊治。</h3></br><h3>三、学生确诊传染病后,班主任应及时通知学校疫情报告人。</h3></br><h3>四、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教室通风、消毒。</h3></br><h3>五、学生诊断为结核病时,学校根据结核病定点医院开具的休学诊断证明,对患肺结核的学生采取休学管理。</h3></br><h3>六、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二级以上医院开具复课证明,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方可复课。患结核病学生的复学诊断证明需由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生开具。</h3></br><h3>七、校保健室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h3></br><h3> <h3><strong>5.学校学生健康管理制度</strong></h3></br><h3>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并把检查情况,及时用书面形式告知家长。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h3></br><h3>二、各班级应定期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根据季节等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h3></br><h3>三、广泛开展形式灵活的健康教育,加强常见病、传染病的预防与了解。</h3></br><h3>四、加强学生食品卫生的管理,教育学生合理营养,平衡膳食。掌握预防营养性疾病的基本知识,了解平衡膳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h3></br><h3>五、科学制定作息时间,充分利用大脑的活动特点,注意用脑卫生,合理安排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h3></br><h3>六、学校和各班要切实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工作,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活动,使学校环境整洁美观,学生人人讲卫生。</h3></br><h3>七、认真组织学生做好两操,每个科任老师应及时纠正学生坐、立、读、写的姿势及眼保健操的穴位。</h3></br><h3>八、建立预防疾病应急制度。发现学生有病及时让学生到医疗机构就医,若发现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应在十分钟内上报学校主要领导。医疗机构根据病人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病人得到及时科学的治疗,防止疾病传播。</h3></br><h3>九、应劝告患病学生及时治疗,并在家休息,禁止患有发热等传染病的学生带病来校学习。 </h3></br><h3><strong>6.学校预防接种管理制度</strong></h3></br>一、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依法开展预防接种工作。二、需要对学校人群实施群体性预防接种的,必须由学校所在地区(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校人群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三、传染病暴发、流行时,需要采取应急措施的,按照上级规定执行。四、凡经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在学校实施的群体预防接种,由学校统一向学生发放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预防接种知情同意书,并告知家长带学生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接种单位和地点进行接种。五、对未按规定接种的学生配合辖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时做好补种工作。六、学校要做好预防接种的宣传动员,提高预防接种率。七、严格执行预防接种家长回执制度。每次接种工作均要做好登记、统计、归档等工作。八、做好在校生预防接种证的管理。入学时收集保存,接种后做好登记,毕业后发给学生。 <h3><strong>7.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strong></h3></br><h3>为提高在校师生对传染病的防范意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学校传染病的发生、流行,特制定本制度。</h3></br><h3>一、建立传染病管理机制,保证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的必要经费。由卫生室/保健室、健康教育教师负责开展预防、控制染病相关的健康教育。</h3></br><h3>二、以健康教育课形式系统开展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根据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有计划地开展健康教育课。学校确保课时、师资,提供健康教育课教材及教参,健康教育教师依据“纲要”具体要求,将传染病防控相关的知识、技能结合不同学段学生的特点传授给学生。</h3></br><h3>三、卫生室/保健室人员根据学生特点和季节需要,利用宣传栏、广播、录像等多种形式,做好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h3></br><h3>四、利用家长会或家长信等形式,为学生家长开展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以提高家长的传染病知识水平,取得家长与学校的配合。</h3></br><h3>五、定期为学校食堂炊管人员开展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以防止食品在加工制作过程中的污染,预防消化道传染病。 </h3></br><h3><strong>8.学校消毒通风制度</strong></h3></br><h3> 为切实作好我校传染病防治工作,把传染病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做好消毒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h3></br><h3>一、学生教室消毒制度 </h3></br><h3>1、校内各教室每天值日生,每周大扫除。每天有充足时间打开门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h3></br><h3>2、校保洁员按照负责进行每天的公共卫生环境打扫工作,定期做好灭“四害”工作。 </h3></br><h3>3、如发现校外有类似传染病病例,全校各部门按照传染病时期学校消毒制度进行责任区内的消毒工作。 </h3></br><h3>4、如发现班内类似传染病的现象,则校卫生室负责监控,并做好相应的消毒措施。 </h3></br><h3>5、各班、各组室饮水机每天由专人进行保洁工作,由供水部门进行定期消毒工作。</h3></br><h3>二、学生宿舍消毒制度 </h3></br><h3>1、每日早晨学生离开宿舍后,由宿舍管理员用八四消毒液对宿舍进行喷洒消毒。 </h3></br><h3>2、消毒工作必须作到定期、定时,不得疏忽、怠慢。 </h3></br><h3>3、消毒时必须认真负责,不留死角。 </h3></br><h3>4、宿舍管理员请假时,必须找到替代人才能准假。替代人要认真搞好消毒工作。 </h3></br><h3>5、消毒人员一定要认真学习消毒常识,特别是消毒液的配比,作到消毒既节约又效果好。 </h3></br><h3>6、每次作好消毒记录。</h3></br><h3>三、学校食堂消毒制度</h3></br><h3>为加强学校饮食安全,防止病从口入,对食堂的餐具、炊具、室内设施作如下规定: </h3></br><h3>1、食堂对炊具、餐具,坚持每次用餐后,用消毒水清洗。每天对餐具用开水蒸煮10—20分钟。对消毒后的炊具要有保洁措施。 </h3></br><h3>2、每餐后对食堂的地板、水沟用漂白粉消毒。消毒池不洗食品和污物,溲水桶应保持清洁,并加盖。 </h3></br><h3>3、每餐前食堂工人用消毒水洗手,再上岗。 </h3></br><h3>4、学生每次打饭前在厨房外用消毒水洗手、洗碗,再打饭。 5、采购灭鼠、灭蚊、灭蝇的药物,加强除“四害”工作,清除有害生物的繁殖的场所。 </h3></br><h3>6、饮事员的鞋袜衣帽常用消毒水清洗。 </h3></br><h3>7、使用药物消毒时,必须使用经国家批准使用的药物,正确的配制使用,保证消毒有效。</h3></br><h3><strong>9.学校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strong></h3></br><h3>一、健全组织领导</h3></br><h3>学校要把环境卫生工作作为学校工作要务,由校长亲自负责学校全面卫生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组织机构,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切实落实学校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h3></br><h3>二、环境卫生管理要规范化、经常化</h3></br><h3>1.促进学生养成教育,健全制度狠抓落实,提高师生保护环境卫生的意识。</h3></br><h3>2.充分利用学校宣传栏、广播、黑板报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校园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调动广大师生开展整洁行动的积极性,提高参与意识,营造好的整洁行动氛围。</h3></br><h3>3.积极开展有学校自己特色的环保实践活动,提高师生的环保积极性。</h3></br><h3>三、美化校园改善环境质量</h3></br><h3>1.定期检测教室课桌、黑板的采光情况,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要求。</h3></br><h3>2.必须保持教室、宿舍、阅览室等公共活动场所的空气流通,做好通风设备设施的管理。</h3></br><h3>3.做好学校周边环境、场所的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减少或禁止噪音,保证教学、工作、生活的正常开展。</h3></br><h3>4.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实验室的废弃物,随时清除生活垃圾,营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h3></br><h3>5.抓好学校校容校貌治理、消除“四害”、校园清洁等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h3></br><h3>6.绿化学校环境,学校要投入部分资金美化优化学校环境。</h3></br><h3>四、加强校园卫生管理</h3></br><h3>1.每日对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活动室、办公室、实验室、厕所等校舍和公共活动场所进行清扫与消毒,经常开窗通风,每天通风2-3次,每次至少30分钟。</h3></br><h3>2.开展卫生设施安全检查。对公共场所特别是宿舍、食堂和洗手间的洗手水龙头进行全面检修,确保畅通可用,水龙头不足的要及时增设。</h3></br><h3>五、检查情况通报</h3></br><h3>建立定期的突击检查评比制度,学校卫生工作小组成员要对学校环境卫生进行天天检查,并进行统计评比,奖惩分明,记载及时,资料齐全。 </h3></br><h3>4、学生每次打饭前在厨房外用消毒水洗手、洗碗,再打饭。 5、采购灭鼠、灭蚊、灭蝇的药物,加强除“四害”工作,清除有害生物的繁殖的场所。 </h3></br><h3>6、饮事员的鞋袜衣帽常用消毒水清洗。 </h3></br><h3>7、使用药物消毒时,必须使用经国家批准使用的药物,正确的配制使用,保证消毒有效。</h3></br><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