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及应对工作,切实保障好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平安校园保卫战,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乌市第41中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对于出疆返回的学生要密切关注,尤其是从湖北返回的学生。对于发热回家就诊的学生紧密关注,掌握医院诊断结果,如若是普通发热需要指定医院开具诊断证明,并在病愈后持指定医院开具的复课证明方可返校;如若发现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似的病症,立即报告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派人核实患病情况,疫情报告人立即上报沙区教育局和沙区疾控中心,并按照上述部门的安排部署落实各项相关措施。教职工和其他各部工作人员如有发热处理流程也如上所述,一样程序进行。 <p style="text-align: right;">乌鲁木齐市第四十一中学</p><p style="text-align: right;">德育处 </p><p style="text-align: right;">2020年3月23日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