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响防溺水安全教育的警钟——南宁市高新小学南校区2020年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

高新小学南校区

不知不觉天气就热了起来,降雨也较为频繁,河道、池糖、渠道、坑槽等低凹地逐渐存蓄大量积水,溺水事故即将进入高发期,我们必须熟悉防溺水的安全知识。<div><br></div> <h1><b>防溺水安全教育六不准:</b></h1>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 4.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5.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6.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h1><b>“四个牢记”</b></h1>1.天气再热,不到河塘去降温;<br>2.水景再美,不到水中去感受;<br>3.水性再好,没有保障别下水;<br>4.别人再劝,不用生命去逞能! 防溺水安全知识<br>一、防溺水的措施:<br>*小学生应在成人带领下游泳;<br>*不要独自在河边、山塘边玩耍;<br>*不去非游泳区游泳;<br>*不会游泳者,不要游到深水区,即使带着游泳圈也不安全;<br>*游泳前要做适当的准备活动,以防抽筋。 <h1></h1> 二、溺水时的自救方法:<br>*不要慌张,发现周围有人时立即呼救;<br>*放松全身,让身体漂浮在水面上,将头部浮出水面,用脚踢水,防止体力丧失,等待救援;<br>*身体下沉时,可将手掌向下压;<br>*如果在水中突然抽筋,又无法靠岸时,立即求救。如周围无人,可深吸一口气潜入水中,伸直抽筋的那条腿,用手将脚趾向上扳,以解除抽筋。 <h1></h1> <h3></h3><h3><b> </b><b style="color: inherit;">2020年小学生防溺水教育的通知(致家长的一封信)</b></h3><br>尊敬的各位家长:<br> 当前已经进入汛期,降雨较为频繁,河道、池塘、渠道、坑槽等低凹地逐渐存蓄大量积水,学生溺水死亡事故进入高发期。事故主要发生在校外及节假日、上学放学等离开家长监护和学校老师管理的时段,为有效预防溺水事故,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家长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要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配合学校共同加强对子女的教育和监护,及时制止各类不当玩水嬉水行为:<br> 1.家长要时刻教育子女珍爱生命、远离危险,增强其自身防护意识。<br> 2.严格遵守学生上学、放学必经的江河边、湖边、水塘等危险区域设立的安全警示牌和防护措施要求,远离这些危险区域。<br> 3.教育学生不得私自或擅自与同学结伴到河、塘、池、沼、沟渠、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得借用器具当船来划水,不得到江河、池塘边钓鱼、捉鱼等。对其他同学的危险行为要及时劝阻,并向家长、学校反映、报告。<br> 4.教育学生牢记并做到“防溺水六不准”: 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br> 5.上课期间,学生到校后一般不得外出。如有特殊原因外出,必须经老师同意,履行请假手续,不得私自外出。<br> 6.学生每天上学、放学回家,应接受家长的监护和管理,有条件的最好由家长接送,以免发生意外。放学后家长要及时将学生接走,学生不要在学校私自逗留,玩耍,避免发生安全意外。<br> 7.学生回到家中,应服从家长的监护和管理,不得私自到河、塘、池沼等可能造成危险的地方玩耍。<br> 各位家长,保障学生生命安全,是家校义不容辞的责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只有家庭幸福,社会才能和谐。因此,特恳请各位家长朋友要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在做好自己子女防溺水安全监管和教育的同时,还要加强交通、用电、防火、防一氧化碳中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切实为孩子营造一个良好、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 <br><br> 南宁市高新小学南校区<br> 2020年3月<h3></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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