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冲红 1 月的收入能否按 1%征收率重新开具发票

宏安财税

<p>  今天是2020年3月18日,庚子年二月二十五,星期三。</p> <p>  2020年春天依旧灿烂美好。春风和煦阳光很好,透过窗户洒进房子,隔窗沐浴在阳光下暖暖的。大地已开启了一个崭新的季节,这个多事之冬已渐行渐远,春天已悄然而至,那个富有生命力,充满希望的春天要回来了。</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pan style="color: rgb(237, 35, 8);">财税君365知识分享———第40天</span></p> <p>3 月冲红1 月的收入能否按 1%征收率重新开具发票。</p> <p>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 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0 年第 13 号)规定,自 2020 年 3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 1%征收 率征收增值税;适用 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 1%预征率预 缴增值税。</p><p>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 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0 年第 5 号)第一条规定,增 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 2020 年 2 月底以前,适用 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 3%征收率开具增值 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 2020 年 3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适用减 按 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 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第四条 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 2020 年 2 月底以前,已按 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 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 3%征收率开具红字 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按照 3%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 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p><p> 因此,公司该笔业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 2020 年 1 月, 已按 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 按照 3%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 3%征收率的蓝字发票,不 能开具 1%征收率的增值税发票。</p> <p>代理记账、财税咨询、企业财务合规、税收筹划;</p><p>私车公用解决方案;</p><p>建筑行业机械设备租赁解决方案;</p><p>联系电话:19991208566(同微信)</p><p>为您提供更专业的服务是我们永恒的目标和宗旨。</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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