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参与,鼓励群众个人建棚种植,拉长产业链条,促进产业提档升级,不断做大、做强、做稳我镇香菇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有效增加农民收入,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近日,石井镇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 一、财政扶持。(1)对于当年建设砖混、钢筋结构,配备棉被、卷帘机或岩棉等保暖设施且面积在250平米以上的香菇大棚,给予每平米15元的补贴。贫困户发展建设的给予每平米30元的补贴。(2)对当年新购进的香菇菌棒,按照每棒0.2元的标准对经营户进行补贴。(3)鼓励香菇生产经营的企业或个人雇佣贫困户务工,贫困户务工(务工时长需超过3个月)的,镇财政给予香菇生产企业或个人补贴贫困户工资总额的10%。(4)为香菇生产、销售等配套新建的冷链仓储(冷库)、购买的生产和包装设备等,镇财政予以投资额的10%补贴。<br> 二、金融支持。(1)对从事香菇产业发展,且符合小额创业担保贴息贷款条件的法人企业,帮助协调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资金;(2)对于从事香菇产业发展,不符合小额创业担保贴息贷款条件的法人企业,镇财政按照银行年贷款利息的10%标准给予贴息。(3)贫困户发展香菇产业的,实现农民五户联保,镇、村审核,镇政府优先协调金融部门无需抵押贴息贷款。(4)返乡农民工、村(社区)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创业青年从事香菇产业,符合贷款条件的,镇政府帮助协调人社部门创业小额贷款中心或金融部门贷款,按照贷款10%标准给予贴息补贴。 三、品牌创建政策。(1)当年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产品认证的经营主体分别一次性奖补1万元、2万元、3万元; (2)对获得“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及集体商标的申报主体一次性奖补2万元。(3)新获得省著名商标的且注册地在石井的企业,一次性奖3万元。(4)建立香菇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 通过以上优惠政策,今年完成新发展香菇种植户15户,新上现代化菌棒制作、香菇烘干项目一个,以实现扩大种植规模,拉长产业链条,打造香菇小镇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