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不必再纠结梅花鹿马鹿让不让养了,听风是雨,怎么那样不自信?新版《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很快就要出台,养殖梅花鹿马鹿究竟属家畜还是野生动物之争,结论就要尘埃落定了。</h3><h3>其实过去,农业部门早就把梅花鹿马鹿,甚至还有驯鹿,列入了畜禽资源目录,只不过野保部门不承认。而野保部门也早就为梅花鹿马鹿的人工养殖开了绿灯,虽要办证特许经营,但主调也是鼓励产业发展的。几十年徘徊不前,很大原因还在于我们行业自身。我们的思想太僵化,视野太狭隘。养鹿,就知道割鹿茸,给人家做原料。当然,这问题主要的并不在于广大鹿农和其它从业人员,而是我们少数有话语权的专家们的误导,以及一些不合时宜的规定束缚。</h3> <h3>今后我们的视野应当开阔了。</h3><h3>什么叫家畜?能够做食材,可以经常吃,才叫家畜。如果只能割茸做药材,那它还是野生动物,和虎骨熊胆没啥区别。而且,鹿类动物的全身是宝可多能价值利用的特点决定,它是可人工养殖动物产业的骄骄者,大宗家畜猪牛羊远不可及。可吃,做食材不必多说了。市场上见不到,是因为太稀缺。鹿可开发多种药材,不单纯是鹿茸。动物药典中共收录25种鹿源药材,猪牛羊能比吗?更非可比的是,梅花鹿呆萌健美,是很受热捧的观赏动物,可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旅游科普文化精神需求。</h3><h3>如此,食材鹿,药材鹿,观赏鹿(还会陆续开发的如美术工艺品,护肤美容化妆品等利用)等等,都是很有潜力的开发产业。也只有全链的产业利用开发,才能使全身是宝的鹿类动物对人类的价值,得以充分利用。如果只割茸做药,那岂不是大材小用?再说,做药再好,没事谁总吃药,消费者只能是小众。而且做药的门槛太高太严,岂是鹿农谁都可以参与做成?只做药,注定就是小产业,你争什么家畜地位有何用。做药的动物是家畜吗?</h3> <h3>全链鹿产业,就要对梅花鹿马鹿全面开发利用,就要尽最大可能,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和从业人员,共同参与,才能把产业做得更大。不久明确梅花鹿马鹿身份后,我们可以更加名正言顺理直其壮地发展鹿产业了。而且,准食准用,对产业开发不人为设限,发展的外部条件越来越好。全链鹿产业中,特别是食材,观赏旅游等与人民大众生活更密切相关领域的开发,市场潜力更大。谁先捷足先登,就会淘到更多的黄金。</h3> <h3>当然,真正的全链鹿产业,还不仅仅是是只梅花鹿马鹿的全方位利用。鹿类动物,我国就有19种。除了梅花鹿马鹿,还有很多优秀品种。之所以同属鹿类,其主要生物性特征是相同的。其开发利用价值,有的甚至比梅花鹿马鹿更高。如矮鹿(狍子),肉食口味营养更好。麋鹿,药用价值更高。但目前由于养殖技术,品种人工繁育能力,国家法律规定等各方面所限,它们还不可能象梅花鹿马鹿这样,得到产业发展的法律地位。但这只是现在,不等于未来。我们应当同时开阔视野,以创新的精神,加强对鹿科其它品种动物的科学研究。这国家不反对,而且提倡鼓励。只有去想去做,将来就有希望,就也会象今天的梅花鹿产业一样,最终得到国家的认可,取得成功。</h3> <h3>多品种,全方位,大视野,大格局。这才是我国健康全链鹿产业的发展方向。路途很远,坎坷不平。但我们有目标,有方向,有信念。一切皆有可能,一切在于努力。</h3><h3>梅花鹿马鹿养殖产业,争生存不是目的。过去,谁也没说不让发展。今后,更加理直气壮。但怎样抓住机遇,实现产业突破性的大发展。还真的只能靠我们自己。该做的事情实在太多了,最重要的,应当是解放思想,开阔视野,创新发展。</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