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达权店镇中心幼儿园森林防火倡议书</p><p>尊敬的各位家长: </p><p> 您好! 森林是人类生存环境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承担着优化人类生存环境,改善气候条件,防止水土流失,维持生态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使命。森林火灾突发性强,破坏性大,扑救困难,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威胁人类生存环境最为严重的灾害之一。保护森林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义务,也是每个公民应具有的社会公德。当前,气候干燥,林区杂草旺盛,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全面敲响森林防火安全警钟,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安全教育防范工作,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达权店中心幼儿园发出倡议,特致信各位家长,恳请您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森林防火的意识,并切实教育管理好家人及子女,做好以下工作: </p><p> 1、子女要认真学习森林防火的相关知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做一名保护森林的小卫士。</p><p> 2、家长和孩子严禁携带一切火具、香烛、鞭炮、火药、雷管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如发生或发现山林火灾,要及时报警,火警电话是119。 </p><p> 3、严禁幼儿携带火种进入学校,在园期间禁止放鞭炮、礼花、落地响等。 </p><p> 4、清明节、冬至期间上坟扫墓祭祀祭祖要提倡用植树、献鲜花、花篮等文明方式。严禁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点香烛、吸烟、野炊等易发森林火灾的野外用火和乱砍伐林木的行为。 </p><p> 5、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林区和绿地从事上坟烧香烧纸、燃放鞭炮、吸烟、野炊生火取暖、火把照明、儿童玩火等非生产性用火活动。 </p><p> 6.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应教育孩子不上山玩火,不在野外点火,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家人、教师、学校或当地政府,或拨打火灾报警电话等。一旦引起森林火灾,父母必须承担监护人的责任。严禁未成年人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p><p> 7、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林区和绿地从事烧火土、烧田埂、炼山造林、烧灰积肥、烧山放牧、烧秸秆、烤桉油等一切野外生产性用火活动。 </p><p> 8、应该采取有效措施对痴、呆、聋、哑、精神病患者、老年人、未成年人(即小孩)的监管和教育,严防引发森林火灾,如发生森林火灾将依法追究监护人的责任。 </p><p> 各位家长,森林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关注森林防火,争做森林卫士,严防森林火灾发生。</p><p> 达权店镇中心幼儿园</p><p> 2020年3月3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