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一些犯罪分子抱着“蹭热点、赚快钱”不劳而获的心态,铤而走险实施诈骗,导致部分群众上当受骗。疫情期间,鹤壁市公安局淇滨区分局在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同时,密切关注违法犯罪动态,严厉打击涉疫情诈骗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利益和社会治安稳定。淇滨公安分局案件侦办大队分别于2月4日、2月16日、2月23日连续破获三起利用疫情发布虚假口罩买卖广告实施诈骗的案件,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追回赃款4.5万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均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h3> <h3> 淇滨公安分局总结疫情期间诈骗类型发案较多的有以下5种,请广大市民擦亮眼睛,避免受骗。</h3><h3> 一是虚假购物消费诈骗。犯罪分子利用群众急于购买储备口罩等医疗防疫物资的焦急心理,谎称有货或者可以帮忙代购,在被害人付款后,不发货或直接拉黑失联,骗取钱财。</h3><h3> 二是虚拟身份冒充熟人诈骗。犯罪分子首先盗取被害人微信、QQ等聊天工具,尔后冒充被害人编造住院充话费等各种理由骗取被害人亲戚朋友钱财。</h3><h3> 三是贷款诈骗。犯罪分子利用电话、短信、网络发布“额度高、利息低、无抵押、下款快”虚假信息,诱使被害人在木马链接上填写个人信息申请贷款,尔后以缴纳工本费、保证金、解冻费、贷款发放押金等费用为由,实施诈骗。</h3><h3> 四是网络游戏交易诈骗。犯罪分子以兑换游戏积分、买卖游戏账号、游戏装备、游戏币充值等为由,要求受害人扫描二维码骗取钱财。</h3><h3> 五是网络刷单诈骗。犯罪分子利用疫情发生以来,大量群众无法工作的情况,发布“足不出户、工资日结、报酬丰厚”等刷单广告,实施网络刷单诈骗,引诱受害人刷单付款后,拒不退款,骗取钱财。</h3><h3></h3> <h3> 在此,淇滨公安分局提醒您:1.网上购买医疗等防护用品或药品要慎重,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2.不要点击来源不明或陌生号码、网站发送的网址、链接,不要随意泄露、填写个人敏感信息,龙其是银行账户密码、手机验证码等信息。3.收到亲属朋友要求转账汇款等信息,不要惊慌,要通过电话等多渠道验证确认,不要轻易给陌生人汇款。4.一旦发生被骗,请及时拨打110报警。</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