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2020年初,一种病原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悄悄进入到我们身边……</h3> <h3> 1月9日疫情病原体初步判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最初的病例集中在武汉市华南海鲜批发市场,“41个病例”。</h3> <h3>截至1月20日18时,境内累计报告病例224例,死亡3例</h3><h3>其中确诊病例217例, 武汉市198例,北京市5例,广东省14例</h3><h3>疑似病例7例, 四川省2例,云南省1例,上海市2例,广西壮族自治区1例,山东省1例 </h3><h3>日本通报确诊病例1例</h3><h3>泰国通报确诊病例2例</h3><h3>韩国通报确诊病例1例</h3> <h3> 2020-01-27 18:48</h3><h3>确诊 2835 例</h3><h3>疑似 5794 例</h3><h3> 死亡 81 例</h3><h3>治愈 56 例</h3><h3>传染源: 野生动物,可能为中华菊头蝠</h3><h3>病毒: 新型冠状病毒 2019-nCoV</h3><h3>传播途径: 未完全掌握,存在人传人、医务人员感染、一定范围社区传播</h3><h3>易感人群: 暂时不明,病毒存在变异可能</h3><h3>潜伏期: 1~14 天均有,平均 10 天,潜伏期内存在传染性</h3> <h3> 2020-01-28 08:40</h3><h3>确诊 2902 例</h3><h3> 疑似 5794 例 </h3><h3>死亡 82 例</h3><h3>治愈 58 例 </h3> <h3>截至2月7日24时</h3><h3>确诊病例31774例(其中重症病例6101例)</h3><h3>累计治愈出院2050例</h3><h3>累计死亡722例</h3><h3>累计报告确诊病例34546例</h3><h3>疑似病例27657例</h3><h3>累计港澳台确诊病例52例:</h3><h3>香港:26例(死亡1例)</h3><h3>澳门10例(治愈出院1例)</h3><h3>台湾地区16例(治愈出院1例)。</h3> <h3>截至2月7日24时,累计确诊病例104例,疑似病例58例</h3><h3>晋中市30例(平遥县30例),</h3><h3>运城市17例(新绛县5例、盐湖区3例、河津市2例、平陆县2例,芮城县1例、万荣县1例、夏县1例、绛县1例、稷山县1例),</h3><h3>太原市12例(迎泽区4例、万柏林区4例、杏花岭区3例、小店区1例),</h3><h3>大同市10例(平城区8例、云冈区2例),</h3><h3>晋城市8例(城区3例、沁水县2例、阳城县1例、陵川县1例、泽州县1例),</h3><h3>忻州市6例(五台县5例、忻府区1例),</h3><h3>吕梁市6例(孝义市3例、离石区2例、文水县1例),</h3><h3>长治市5例(潞州区4例、长子县1例),</h3><h3>朔州市4例(应县3例、怀仁市1例),</h3><h3>阳泉市4例(城区2例、盂县2例),</h3><h3>临汾市2例(乡宁县1例、吉县1例) </h3><h3>现有在院隔离治疗89例,其中重症6例,危重症6例。</h3> <h3>习近平重要讲话</h3> <h3>湖北武汉市等地近期陆续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全力做好防控工作。目前正值春节期间,人员大范围密集流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十分紧要。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制定周密方案,组织各方力量开展防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要全力救治患者,尽快查明病毒感染和传播原因,加强病例监测,规范处置流程。要及时发布疫情信息,深化国际合作。要加强舆论引导,加强有关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工作,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h3> <h3>李克强批示</h3><h3> 各相关部门和地方要以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完善应对方案,全力以赴做好防控工作,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和集中救治措施。加快查明病毒源头和感染、传播等机理,及时客观发布疫情和防控工作信息,科学宣传疫情防护知识。做好与世界卫生组织、有关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沟通协调,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h3> <h3>孙春兰强调</h3><h3>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和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压实属地防控责任,强化防控措施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h3> <h3>纳入法定传染病管理 </h3><h3>2020-01-20 肺炎纳入法定传染病管理</h3><h3>乙类</h3><h3>按甲类管理</h3><h3>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h3><h3>山西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h3> <h3>1.25.18:00</h3><h3>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和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严格落实“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规定,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视疫情如命令,严防严控,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有效发挥联防联控体制机制优势,实行最严格的科学防控措施,严把入口关、严把医治关、严把扩散关,切实做好疫情防输入、防输出、防扩散工作。</h3> <h3>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h3><h3>(一)传染源。</h3><h3>目前所见传染源主要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无症状感染者也可能成为传染源。</h3><h3>(二)传播途径。</h3><h3>经呼吸道飞沫和接触传播是主要的传播途径。气溶胶和消化道等传播途径尚待明确。</h3><h3>(三)易感人群。</h3><h3>人群普遍易感。</h3><h3>临床表现</h3><h3> 基于目前的流行病学调查,潜伏期 1-14 天,多为 3-7 天。</h3><h3>以发热、乏力、干咳为主要表现。少数患者伴有鼻塞、流涕、咽痛和腹泻等症状。重症患者多在发病一周后出现呼吸困难和/或低氧血症,严重者快速进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值得注意的是重症、危重症患者病程中可为中低热,甚至无明显发热。</h3><h3>轻型患者仅表现为低热、轻微乏力等,无肺炎表现。</h3><h3>从目前收治的病例情况看,多数患者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老年人和有慢性基础疾病者预后较差。儿童病例症状相对较轻。</h3> <h3>湖北以外省份</h3><h3>(一)疑似病例。</h3><h3>结合下述流行病学史和临床表现综合分析:</h3><h3>1. 流行病学史</h3><h3>(1)发病前 14 天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h3><h3>(2)发病前 14 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h3><h3>(3)发病前 14 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h3><h3>(4)聚集性发病;</h3><h3>2. 临床表现</h3><h3>(1)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h3><h3>(2)具有上述肺炎影像学特征;</h3><h3>(3)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细胞计数减少。</h3><h3>有流行病学史中的任何一条,且符合临床表现中任意 2 条。无明确流行病学史的,符合临床表现中的 3 条。</h3><h3>(二)确诊病例</h3><h3>疑似病例,具备以下病原学证据之一者:</h3><h3>1. 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实时荧光 RT-PCR 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h3><h3>2. 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的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h3> <h3><br></h3><h3> 鼠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在我们喜迎新春佳节之际,新型冠状病毒汹涌而来,势头凶猛,国家已启动一级应急响应机制。“不让走亲访友”“不让聚会”“不让出门”“出门戴口罩”开学推迟延后……</h3><h3> 教育工作者,不能入园为孩子们上课,只能采取线上模式,“停课不停学”!<br></h3> <h3>淖马幼儿园中班</h3><h3>2020年3月1日</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