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 王阳明原名王守仁,浙江余姚人。他是<span style="line-height: 1.8;">明朝的军事家、思想家,平南赣、擒宁王、抚思田、破八寨、智取断藤峡,战功显赫,威名远扬。他在继承朱熹理学和陆九渊心学的基础上,提出“心即理,良心是内心本体,知行合一”,创建了以“致良知”为核心要义的阳明心学。<br></span></h1><h1><span style="line-height: 1.8;"> 阳明心学不只是理论学说,更是行动儒学;不仅是修身齐家的宝典,也是治国安邦的良策,在</span><span style="line-height: 1.8;">当年理政治官、平定战乱、求学做人等方面发挥了显著的作用。</span></h1><h1><span style="font-size: 17px; line-height: 1.8;"></span></h1><h3><span style="font-size: 17px; line-height: 1.8;"></span></h3><span style="line-height: 1.8;"></span><h1></h1><h3><span style="line-height: 1.8;"></span></h3> <h1> 1509年,王阳明被任命为庐陵县令。庐陵受江西吉安府管辖。到县衙门的第一天,工作人员就提醒他,这里的人特别喜欢告状,更喜欢上访,对付他们只能采用高压手段。王阳明说:“高压手段不是良知的指引,我们身为父母官,就要和百姓‘和’,高压手段只能破坏我们和百姓的‘和’。自古以来,没有百姓喜欢和官府为难,我们应试着站在他们的角度考虑问题,是不是有非告状不可的原因呢?找到这个原因,解决它,这才是我们父母官应该做的”。王阳明用心找,很快就找到了:庐陵是四省交通之地,人员流动性大,鱼龙混杂,是非极多。<span style="line-height: 1.8;">但王阳明觉得还是没有得到最全面的真理,于是他又深入调查。很快,他又得出了另外的原因:庐陵的赋税比其它县要高出一大截。百姓经常告状,就是因为不堪重赋。赋税重就告状,告状久了就把告状当成行为艺术。这个问题很棘手,要让百姓不告状就需减轻赋税,但减轻赋税就是违抗上级。王阳明没有多想,或许他的良知已告诉他答案:重赋是因,告状是果,要从“因”上下手。和上级谈判取消重赋,这需要良心和勇气,更需要智慧。他不逃避,自然也不会直来直去。在给上级的信中,他说:“我在看庐陵的税收记录时大为惊异地发现,三年前庐陵的赋税总额是4000两,可这三年来却达到万余两,</span><span style="line-height: 1.8;">我先是兴奋得手舞足蹈,因为其他地方的赋税都在负增长,庐陵县却直线正增长。可我错了,因为从赋税名录上看,我发现有些东西在庐陵根本不生产,却要收税。我现在的疑惑是,这是中央政府规定的吗?如今马上又要交税,可最近庐陵发生旱灾,瘟疫又起。如果强行收税,我担心会激起民变。俗话说,饥人就是恶人。一旦有民变,后果不堪设想。站在民意的角度,这样收税是违背天理和良知。站在官方立场,我也是为你们着想,因为民变可不是闹着玩的。对于强行征税这件事,我于心不忍,客观条件也不允许。如果你们认为我无法胜任这份工作,我可以辞职”。这番话有理有据,他的上级闻之悚然,立即同意王阳明的主张,减轻赋税。之后,庐陵百姓告状的少了很多。</span></h1><h3><span style="line-height: 1.8;"></span></h3> <h1> 在江西南安、赣州巡抚任上,王阳明也是从“致良知”出发,从顶层设计入手,因地制宜,颁行了《南赣乡约》。该乡约心系百姓,依靠群众,倡导孝悌礼义,突出示范引领,劝善去恶,息诉罢争,开创了乡村治理的新局面。<span style="line-height: 1.8;">为官一任,修行一人,教化一方。王</span><span style="line-height: 1.8;">阳明去世后,南赣各县相继修建了纪念场所,以怀</span><span style="line-height: 1.8;">念和感恩他的功德业绩。</span></h1><h1> 《南赣乡约》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特别是加强乡村治理,提升乡村文明,实现乡村振兴,具有较强的实践价值和指导意义。<span style="line-height: 1.8;">鉴古知今</span><span style="line-height: 1.8;">,现在,让我们重温下王阳明先哲的《南赣乡</span><span style="line-height: 1.8;">约》 总则部分:</span></h1><h3></h3><h3></h3> <h1> 咨尔民,昔人有言:“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泥,不染而黑。”民俗之善恶,岂不由于积习使然哉!往者新民盖常弃其宗族,畔其乡里,四出而为暴,岂独其性之异,其人之罪哉?亦由我有司治之无道,教之无方。尔父老子弟所以训诲戒饬于家庭者不早,薰陶渐染于里闬(hàn)者无素,诱掖奖劝之不行,连属叶和之无具,又或愤怨相激,狡伪相残,故遂使之靡然日流于恶,则我有司与尔父老子弟皆宜分受其责。<br> 呜呼!往者不可及,来者犹可追。故今特为乡约,以协和尔民,自今凡尔同约之民,皆宜孝尔父母,敬尔兄长,教训尔子孙,和顺尔乡里,死丧相助,患难相恤,善相劝勉,恶相告戒,息讼罢争,讲信修睦,务为良善之民,共成仁厚之俗。<br> 呜呼!人虽至愚,责人则明;虽有聪明,责己则昏。尔等父老子弟毋念新民之旧恶,而不与其善,彼一念而善,即善人矣;毋自恃为良民而不修其身,尔一念而恶,即恶人矣。人之善恶,由于一念之间,尔等慎思吾言,毋忽!</h1><h3></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