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2月19日,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沈阳市商务局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引导便民服务企业复市营业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市)政府要根据各自疫情风险等级,按照低风险地区要全面复工复产、中风险地区也要尽快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程序的要求,积极组织引导餐馆、宾馆、理发、维修、家政、洗涤、生鲜配送、外卖、快递、便利店等便民服务企业复市营业。</h3><h3>其中,餐饮企业要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场保障监督组制定的《餐饮门店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操作指导规范》,在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复市营业。所有企业(门店)要严格落实沈阳市便民服务场所疫情防控“六必须、六到位”。</h3> <h3>于是就在今天我省印发全省城乡社区(村)疫情严查严控措施30条(第二版)的通知 </h3><h3> 辽新疫防指〔2020〕18号</h3><h3>各市疫情防控指挥部:</h3><h3> 现将《全省城乡社区(村)疫情严查严控措施30条(第二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h3><h3> 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h3><h3> 疫情防控指挥部</h3><h3> 2020年2月20日</h3> <h3> 一、严格排查“十清楚”</h3><h3> 1.清楚排查对象数量,做到底数清。</h3><h3> 2.清楚排查对象姓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等,做到自然情况清。</h3><h3> 3.清楚排查对象返回或到来时间,做到节点清。</h3><h3> 4.清楚排查对象返回地或来源地,做到地点清。</h3><h3> 5.清楚排查对象详细行程,做到轨迹清。</h3><h3> 6.清楚排查对象乘坐的交通工具及班(航)次,做到方式清。</h3><h3> 7.清楚排查对象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做到源头清。</h3><h3> 8.清楚排查对象身体健康情况,做到状态清。</h3><h3> 9.清楚排查对象采取了哪些防治办法,做到措施清。</h3><h3> 10.清楚排查对象家庭成员等密切接触者状况,做到身边人员清。</h3> <h3> 二、严格防控“十必须”</h3><h3> 1.必须动员全体社区(村)居民共同参与群防群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h3><h3> 2.必须确保中、低风险地区人员正常出行,不得采取“一刀切”封闭措施。对进入人员实施测温、验码(证)、登记。</h3><h3> 3.必须对来自(去过)高风险地区人员采取14天居家隔离措施,防患未然。</h3><h3> 4.必须对疫点实行封闭式隔离,将密切接触者转至集中隔离场所,做到有效阻断。</h3><h3> 5.必须采取科学有效消毒措施,在中、低风险地区要以环境整治为主、化学消毒为辅。</h3><h3> 6.必须合理设置废弃防护物品收集点,做到规范处置。</h3><h3> 7.必须加强对社区(村)内出租屋管理,发生疫情未及时报告,要依法追究出租方责任。</h3><h3> 8.必须加强居民“红事”“白事”备案管理,引导居民“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减少会众聚集。</h3><h3> 9.必须对社区(村)内公共服务场所加强督导,低风险地区要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中风险地区要稳妥有序恢复经营。</h3><h3> 10.必须持续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做到人人皆知、人人有责、人人防控。</h3> <h3> 三、居民防疫“十不要”</h3><h3> 1.遵法守规配合开展疫情排查防控,不要嫌麻烦、有抵触。</h3><h3> 2.本人及家属从高风险地区来辽返辽,应主动向社区(村)报告,依规居家隔离14天,不要随意外出。</h3><h3> 3.尽量减少不必要出行,不要增加传染风险。</h3><h3> 4.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就医,并及时向社区(村)报告,不要耽误诊治。</h3><h3> 5.出门带好口罩,在家勤洗手、勤通风,做好个人防护,不要麻痹大意。</h3><h3> 6.合理处置废弃防护用品及生活垃圾,不要随意丢弃。</h3><h3> 7.倡导不聚餐、少聚集,不要参加不必要的集聚活动。</h3><h3> 8.主动向社区(村)反映外来人员情况,不要瞒报、迟报。</h3><h3> 9.理性购买储存生活用品,不要盲目抢购囤积。</h3><h3> 10.自觉通过主流媒体了解疫情防控动态和防控知识,积极应对,不要传谣信谣。</h3> <h3>解封道路,是为了复工复产,是为了让大家便于生活。然而绝对不是为了走亲访友;不是放松了防控,而是要做到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两不误。切记坚持少出门,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餐,不聚集。坚持就是胜利,不要让无数人的努力功亏一篑!</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