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文 :默言</h3><h3>图 :默言收集整理(部分来自网络)</h3><h3>图片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h3> <h3> 近日,网上一张习近平主席戴着口罩,正在接受社区工作人员测量体温的照片迅速走红。</h3> <h3> 作为一个国家主席,都在遵章守纪、依法办事。而作为普通人的我们,又该如何呢?</h3> <h3> 今年春节,因为新冠肺炎,我们过了一个静悄悄的春节。也是因为这个疫情,我们中华大地上,到处都在上演一些普通人在疫情面前可歌可泣令人感动的故事。</h3> <h3> 作为中国人的我们,在感伤生命遭受疫情威胁的同时,也收获了满满的感动。我们无比庆幸,生活在中国。我们当中有那么多不畏死亡、勇敢拼搏在一线为他人争取生命的人们,他们来自各行各业,涵盖了几乎所有的行业。这让身处疫情当中的我们,有着深深的民族自豪感!</h3><h3> </h3> <h3> 我们为有这样的同胞而骄傲、而欣喜、而自豪!</h3> <h3> 但是,在这样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氛围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声音。有个别公民,在我们国家危难、人民生命受到重大威胁的时刻,无视法律和纪律,无视生命的珍贵,对国家作出的疫情期间通告:要求公众出入公开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强化道路管控措施、社区网格化管制措施等通知,直接无视。并陆续出现和社区、道路等执勤工作人员发生争执、拒不配合,并出言辱骂工作人员等粗暴无礼行为。</h3> <h3> 在这里,笔者想要告诉大家,当你身边出现这类事件,请大家第一时间进行劝阻,并告知对方,对于在国家进行一级响应“重大安全卫生“疫情期间,这样无视规定、野蛮无礼的行为,不仅仅是违反了相关规定,态度恶劣性质严重者,更是触犯法律,妨害社会公共安全罪的行为。</h3> <h3> 网上有一则视频,更真切的告诉我们,这些人的行为,直接威胁到公众的生命安全,这就是违法犯罪行为,得抓!要治!需严惩!</h3><h3> 我国刑法规定:</h3><h3>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h3><h3>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h3><h3>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h3> <h3> 视频 1 显示,一身穿红色棉服的女人,在公寓楼公共电梯上滞留期间,于无人搭乘时,伺机向电梯口和电梯楼层按键上时不时喷吐唾沫和口水。网传是因为她本人得了传染病,所以故意不戴口罩,破坏公共空间安全,意图恶意传染他人。如情况属实,这种事就不仅仅是道德层面的事儿了,无疑会上升到法律层面,已成为社会毒瘤,须大力革除,否则将引起社会恐慌,甚至威胁到群众的生命安全,造成恶劣影响。</h3> <h3> 好在后面的视频中,这个恶意污染破坏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的无知女人,已被当地及时扭送公安机关了!</h3> <h3> 庆幸之余,我们郑重提醒大家:疫情期间,出门注意提高安全防护意识;在公众场合,请远离那些不戴口罩的人,至少一米以上距离;如果空间狭小,请尽量避免和人正面接触!</h3><h3> 各位朋友,您怎么看待这些?</h3><h3> 欢迎大家到访留言!</h3><h3><b> 支持鼓励请点赞👍噢,谢谢!</b></h3><h3><br></h3><h3> </h3> <h1><font color="#39b54a"> 如何正确佩戴口罩</font></h1> <h3> 切记,除了戴口罩,还要勤洗手!不要用不卫生的手触摸眼睛和口鼻,以防止手口传染。</h3><h3> 在疫情高发期,一罩难求。 当然,如果没有买到口罩也不要恐慌 ,那就请大家尽量少出门;出门了也请远离入群,距人一米五之外吧!</h3><h3> 就这个春天而言,相信大家已经可以做到:距离产生美,距离让我们更加舒适、自然!</h3><h3><br></h3><h1><font color="#39b54a"> 七步洗手法</font></h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