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text-align: center;">夏河县公证处疫情防控期间</h3><p style="text-align: center;">公证法律服务温馨提示</h3><h3>全县各行各业和广大市民:</h3><h3>当前,我县进入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关键期,疫情防控阻击战全面打响。我公证处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员聚集导致的传染风险,有效遏制疫情扩散蔓延,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此,我处在该阶段推出预约办理公证业务有关事宜通告如下:</h3><h3>一、如果您想咨询办理公证业务,可以通过拨打我处热线以及公证人员咨询电话(详见公证咨询电话)等方式进行咨询,我们将积极、真诚、热情、及时的为您做好服务。</h3><h3>二、如果公证事项相对复杂或您须前往公证机构时,建议您提前与公证机构电话联系提前预约办证,最大限度减少在办证大厅等候时间。</h3><h3>三、QQ办理。请添加本处腾讯QQ服务号1648005733,该号码由公证员实时在线轮班值守,提供人工服务(咨询、预约、办理)。QQ号码同邮箱地址,可将咨询事项以留言方式发送至邮箱,也可将办理事项的要件以电子版或 PDF格式发送至邮箱进行预审。</h3><h3>广大市民朋友,如果您确实需要公证机构当面办理公证事项,我们会热情快速为您提供满意的服务。但同时也需要您配合公证人员采取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测量体温、佩戴口罩检查、局部消毒、公共区域通风等,配合公证人员完成相应的防控工作。</h3><h3>公证咨询电话:</h3><h3>公证处 0941-7121708 </h3><h3>王章仁 13893937712</h3><h3>道吉吉 13893924439</h3><h3>杜伟东 13909412384抗疫情</h3><h3>疫情当前,需要大家一起努力!保护好自己!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h3><h3> 让我们共同携手,战胜疫情!</h3><h3> 2020年2月2日</h3><h3> </h3> <p style="text-align: center;">夏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h3><p style="text-align: center;">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h3><h3>法律服务工作安排的温馨提示</h3><h3>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护来访群众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安全和健康,根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州县委及上级部门的决策部署,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我中心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工作安排安排如下:</h3><h3>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精神,我中心近期将通过现场咨询和解答援助帮助咨询、电话、微信、QQ、互联网等远程办公模式,在此期间您可以通过现场来访咨询和援助帮助申请,并通过电话、微信、QQ、互联网、网络等方式用保持联系沟通,以保障各项法律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如疫情和政策发生变化我中心将另行通知。</h3><h3>二、除非十分必要,最好采用语音、视频、微信、电话等方式替代面谈,尽量减少您的出行和聚餐,以确保自身和其他人的健康安全,必须面谈的尽量时间调后和做好防护措施后进行。</h3><h3>三、法律援助群众如需向我中心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提交材料等,建议优先使用12348法律服务热线、电话、微信、QQ、互联网等方式咨询,相关材料通过短信、微信QQ、互联网邮箱等其他网上方式进行材料审核。</h3><h3>四、在疫情防控期间,来访群众和法律援助帮助当事人来到我中心的,请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在我中心等区域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登记相关情况、消毒等工作。</h3><h3>五、如果期间法庭安排了开庭任务,承办律师会积极与您保持联系沟通,开庭时请您务必做好防护工作。</h3><h3> 以上内容,请来访群众和法律援助帮助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予以理解并配合。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h3><h3> 非常时期,我们愿与您一起携手共克时艰!</h3><h3>本中心联系电话:0941–5921282 </h3><h3>杨小丽律师联系电话:13884069487</h3><h3>海燕律师联系电话:15848351009 </h3><h3> 夏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h3><h3> 2020年2月2日</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