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村坞: “三改一拆” 你问我答

鹤山

自从6月8日对“一户多宅”及危房户下达房屋拆除通知书以后,有很多村民向我们提出了一些问题,下面我们作一个统一解答: 问:村里这次整治“一户多宅”房屋有时间范围吗? 答:我们这次整治“一户多宅”的时间范围是2009年“两违”整治以后遗留未拆及新增的“一户多宅”。 问:村里如何定性“一户多宅”? 答:这个根据我们的实际情况,经党员,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决定把一户有两宗(含)以上的房子不在同一宅基地上的。简单点说就是新房子在这里,老房子又在村的其它地方。哪怕新老房子很近,如果中间有其它农户或公共道路被间隔开了,我们就确定为“一户多宅”。 问:那按照这样定性“一户多宅”,如果有农户在自家的同一宅基地或院子里留着很大的老房子是不是就不能处理了? 答:要处理的。 像这种情况如果有1.四邻意见较大。2.影响公共设施或道路。3.列入村重要项目区块(如复垦等)。4.其它情况(如已成危房等)。那也必须拆除。 如果没有以上情况我们可以考虑暂缓拆除。但我们要根据他家的住房面积,超出部分收取每平方200元的拆屋保证金。 问:那这次被列入的“一户多宅”房屋是不是要全部拆除? 答:不是的。 推行“三改一拆”并不是为了拆房子而拆房子,也不是一定要拆出多少面积。目的是为了拆后利用,拆出公平,拆出美丽。所以我们这次就有不拆或暂缓拆的条件。 古建筑不仅仅是农户的个人财产,也是全村的文化遗产,只要不是规划道路需要,在房屋安全情况下保留不拆,委托原户主使用保管。 对老房子与人共榀或有父母事实居住的可以暂缓拆除。(复垦区内除外,必拆)。 问:那这次拆除“一户多宅”房屋有没有期限? 答:期限确定在6月18日。期限过后村里将统一组织实施拆除。 再问:这次拆除“一户多宅”房屋有补偿吗? 如果有农户积极配合,提前把屋内财物腾空让村里可拆,有鼓励吗? 答:拆除“一户多宅”没有补偿,但我们考虑到农户腾空房屋内财物需要花费人力,所以给予每平方10元的误工补贴。 为了鼓励能够积极配合村里工作的农户,我们将对提前腾空房屋的农户经村,户双方确认可以无条件拆除的,每提前一天奖励50元。 截止今天,已经有8户农户确认可拆。 如果你有疑惑,我们解答。如果我们对“一户多宅”有遗漏,请你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