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各位家长: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于关键期,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十分关切。<br> <b> 2月7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南省公安厅、海南省司法厅联合发布通告,</b>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当地人民政府发布的防控疫情的决定、命令,自觉接受当地政府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等部门采取的有关登记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观察、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主动如实报告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等相关情况,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div> 为了做好我县开学准备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上级要求,<b>请所有家长将自己孩子2020年1月10日后是否离岛的情况,或者不离岛但是否跟发病患者密切接触的情况如实向所在学校报告,学校要做好存档并及时上报县教育局。</b></div> 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共同打赢防疫阻击战!<div><br></div><div> 澄迈县教育局 <br> 2020年2月8日<br></div>